悦安新材(688786)

搜索文档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 (含续、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升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 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
悦安新材(6887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德长)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严谨负责的态 度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审慎的表决,确保了决策过程的透明 性和科学性。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推动公司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重视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探讨公 司的技术创新和业务拓展等议题,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专业支持。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曾德长,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材料表面工程与薄膜技术、材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 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三)收购或兼并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 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 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按照公开信息披露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 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 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
悦安新材(6887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飞)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以严谨 的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 展。 本人因个人原因,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起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就 本人 2024 年度在任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魏飞,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期从事气固流化床、碳纳米管及 纳米功能材料、工业催化与反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7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2 ...
悦安新材(688786) -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4 22:2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江 西悦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