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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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遭遇债权人“发函催收” 涉及金额2.45亿元,占净资产比例达10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23:41
债务逾期与催收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截至9月30日,公司拖欠长城资管的全部应付款项暂共计约2.45亿元[1] - 债务逾期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达到108.17%[1] 历史债务重组协议 -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大洲实业与长城资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约定重组债务本金为2.06亿元[1] - 同日,公司、新大洲投资及新大洲实业与长城资管签署另一份《债务重组协议》,约定重组债务本金为1.14亿元[2] - 公司后续签署了补充协议,对债务进行了展期并追加了担保物[1][2] 当前债务违约详情 - 长城资管称公司构成违约,尚欠本金合计2.04亿元,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合计超过4100万元[2] - 新大洲投资需为其中一笔债务(尚欠本金7245.48万元,总应付款项8737.32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债权人要求公司在3日内清偿全部应付款项[2] 公司应对措施 - 在公司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的协助下,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债务逾期事项[2] 其他诉讼进展 - 牙克石市人民政府起诉公司,请求支付探矿权权益款剩余金额2151.16万元及相应费用[3] - 相比半个月前披露的诉讼请求,本次更新后的金额基数减少了700万元(从2851.16万元降至2151.16万元)[3] - 公司已将未支付款项2151.16万元确认负债入账,预计对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其他重大影响[3]
新大洲A:收到长城资管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催收通知 暂合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08.17%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17:45
债务逾期与催收通知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需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相关款项暂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7%[1] - 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 加剧资金紧张状况[1] 潜在风险与应对措施 - 因债务逾期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1] - 在公司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 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沟通[1] - 公司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1]
新大洲A(000571.SZ):收到长城资管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催收通知
格隆汇APP· 2025-10-10 17:33
债务逾期事件概述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面临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7% [1] - 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沟通,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 [1] 潜在风险与影响 - 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 [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 [1] 应对措施 - 公司在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积极与相关方沟通 [1]
新大洲A:收到长城资管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催收通知
格隆汇· 2025-10-10 17:29
债务逾期与催收通知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债务逾期事项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面临支付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费用[1] - 上述需支付款项暂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08.17%[1] 潜在风险与影响 - 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因逾期事项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1] 公司应对措施 - 在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协助下,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及第三方沟通[1] - 公司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1]
新大洲A收到长城资管逾期债务催收通知
智通财经· 2025-10-10 17:09
债务逾期事件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因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面临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等财务责任[1] - 逾期债务及相关费用暂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08.17% [1] 潜在风险与影响 - 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能因逾期事项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1]
新大洲A(000571.SZ)收到长城资管逾期债务催收通知
智通财经网· 2025-10-10 17:09
债务逾期事件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长城资管发出的《逾期债务催收通知书》和《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1] - 因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面临支付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的责任[1] - 需支付的款项暂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17%[1] 潜在风险与影响 - 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并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状况[1] - 因逾期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可能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的风险[1]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收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催收通知的公告
2025-10-10 17:00
债务情况 - 2020年8月24日两份协议重组债务本金分别为2.05695亿和1.1366844079亿元[3][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拖欠应付款项暂共计2.4548485866亿元[7] - 两份协议合计尚欠本金2.035697778亿元等[9] - 新大洲投资需对8737.323919万元债务担责[11] - 债务逾期暂占净资产比重108.17%[11] 应对措施 - 公司在大股东协助下沟通处理债务逾期[12] 其他信息 - 2025年度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12] - 公告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13]
煤炭开采板块10月9日涨2.7%,新大洲A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2.52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09 17:00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9日煤炭开采板块整体上涨2.7%,表现强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1.32%,深证成指上涨1.47% [1] - 板块内多数个股上涨,新大洲A以10.04%的涨幅领涨 [1] - 从资金流向看,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2.52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61亿元和9092.0万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新大洲A收盘价5.59元,涨幅10.04%,成交量48.08万手,成交额2.61亿元 [1] - 江钨装备涨幅6.61%,收盘价7.42元,成交额2.83亿元 [1] - 电投能源涨幅6.03%,收盘价23.93元,成交额3.53亿元 [1] - 开滦股份、晋控煤业、永泰能源涨幅均超过4% [1] 个股资金流向 - 永泰能源主力资金净流入1.10亿元,主力净占比4.71%,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8362.24万元和2645.76万元 [3] - 中国神华主力资金净流入6773.39万元,主力净占比4.01% [3] - 山西焦煤主力资金净流入2899.07万元,主力净占比5.15% [3] - 新大洲A主力资金净流入2762.46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10.57% [3]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2025-10-09 16:45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5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到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发来的牙克石市人民政 府新的《民事起诉状》,本次《民事起诉状》确认本公司已支付 1200 万元,诉讼 请求中本金减去了 700 万元,详细诉讼请求内容如下: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内蒙古牙克石市大兴安岭林区长焰煤资源普查探矿 权权益款剩余金额人民币 2151.1552 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 2151.1552 万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3、判令被 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以 2151.1552 万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至 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追索欠款产生 的律师费 225762 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0-01 13:19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 升")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北京和升自身经营,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股东大连和升、北京和升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没有到期的质押股份。 (3)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北京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和升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 例为7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