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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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4-06-12 18:1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4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之控 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 3304 号) 及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单独或合称"申请人")的《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就要求本公司补交白音查干和西南部矿区长焰煤资源探矿时发生的 勘探费、补交白音查干和西南部矿区长焰煤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事项不服内蒙 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民终 730 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五九集团均未曾收到过该案的一审、二审裁定书(内蒙 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 07 民初 25 号民事裁定书、内蒙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
新大洲A: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孟兆胜)
2024-05-31 16:44
证券代码: 000571 证券简称: 新大洲A 提名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孟兆胜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件。 √ 是 □ 否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六、被提 ...
新大洲A: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31 16: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法 权益,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 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新大洲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31 16:4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6]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审议[6] 投票时间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时,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时[11] 股东请求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案,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说明原因等情况[2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23]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分类表决[26] - 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以及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16] - 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审核遵循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20] - 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从证券登记公司取得股东名册、建立股东登记簿[27]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应报告前次年度股东大会以来决议执行情况[30] - 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报告公司财务检查等三方面监督情况[30]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特定审计意见时,董事会应作说明并确定预案[3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2]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34]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应逐项表决包括种类数量等十一项事项[35]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现场及网络表决相关文字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4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45]
新大洲A: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孟兆胜)
2024-05-31 16:42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孟兆胜为新大洲控股11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声明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任职资格[1] 任职合规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相关股东任职[4] - 最近十二个月无不符合任职情形[5]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新大洲A: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31 16:4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6月18日14:30召开[2] - 互联网投票6月18日9:15~15:00,交易系统网络投票6月18日多时段进行[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6月11日[2] - 现场会议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酒店会议室召开[3] - 审议提案包括增选孟兆胜为独立董事等三项[4]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6月13 - 14日特定时段[5]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40楼03 - 06室[6] - 投票代码为"360571",简称为"大洲投票"[12] 董事会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5月31日召开[2]
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16:4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 独立董事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增补公司独 立董事的公告》。) 鉴于刘燕翔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孟兆 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 ...
新大洲A: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5-31 16:42
人事变动 - 刘燕翔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1] - 董事会提名孟兆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信息 - 新当选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1] - 孟兆胜曾于2014 - 2020年任公司独立董事[1] 其他 - 孟兆胜持有公司股票2万股[2] - 选举提案需深交所备案无异议才可提交股东大会[3]
新大洲A: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0 19:28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
新大洲A: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30 19:28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琼泰律非字(2024)第 92 号 致: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大洲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魏莱、严苑榕律 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 的审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