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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0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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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7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10]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10] 任期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10] 会议规则 - 特定情况7日内召开,通知提前3日送达[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不受通知时间限制[11] 议案提交与细则施行 - 议案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等提议提交[16]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8]
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
2025-08-27 19:51
经费管理办法 - 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审议[1] - 经费用于股东会、董事会等执行决策和监控职能[1] 经费分类 - 经费支出分刚性和非刚性费用[2] 费用承担与预算 - 股东出席股东会费用原则上自行承担[3] - 经费由董事会秘书提预算,经董事长批准纳入财务预算[3] 经费使用规则 - 经费额度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超额使用[3] - 未使用部分不结转下一年度[3] 费用报销流程 - 专职董事履职费用由董事会秘书审批[4] - 其他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4]
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5]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5] 工作组职责 - 提名与薪酬考核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8] 细则执行 -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10]
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27 19:51
薪酬管理办法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审定[1] 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年薪和津贴方案并管理、考核和监督[5] 薪酬发放方式 - 采取月度预发和年度清算结合发放年薪,代扣代缴后发放[7][8] 薪酬调整因素 - 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按程序实施[9] 监督机制 - 董事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审计委员会监督薪酬方案制定、考核和发放[11]
航发控制(0007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5] 债券影响事件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证券投资部组织参与编制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8] - 非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须告知董事会秘书[9] 重大事项报送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12]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3] - 重大事项需填知情人档案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3]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3] 其他规定 - 外部单位接收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投资部[14] - 公司保存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十年[14] - 证券投资部在年报等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17] - 发现问题核实追责,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并披露[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报登记知情人名单[22]
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6]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每次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三个月[13] 增持规定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6个月[18] - 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 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19] - 发布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19] 其他规定 - 任职等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1]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0] - 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21] -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将依法追责[21] - 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并实施[22]
航发控制(00073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9:51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 部门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委员会参与部门负责人考核[6][7] - 内部审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任免建议,董事会任免[8]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至少须具备四个条件之一,如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等[10]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3] 审计计划 - 审计计划包括年度和项目实施计划,年度计划经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执行[14] - 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需求经董事会批准后直接立项,未列入的由需求方申请,经董事会或委员会召集人批准立项[15]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书面审计通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直接持通知审计[16] - 内部审计工作基本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立项、通知、审前调查、现场审计、报告等[13] 报告反馈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书面意见应在接到报告3日内提出,逾期视同无异议[20] 底稿复核 - 审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由审计组组长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定[19] 经费预算 - 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25] 整改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应监督指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4] 条件支持 - 公司应为内部审计创造工作条件,支持审计人员依法履职[25]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若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审计等情形,相关人员将被处理[25] -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若未按规定实施审计等情形,相关人员将被处理[2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26] 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组整理资料形成审计档案,内部审计部门审核后归档[22]
航发控制(0007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9:5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定[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3]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特殊情况不限[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处理方式[4] 董事会会议出席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 一名董事接受委托及被委托限制[6] 董事会审议事项关注要点 - 审议为特定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注股东出资情况[9] - 审议出售核心资产关注权益损害并发表意见[10] -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注合理性和必要性[10] - 审议收购和重组事项关注多方面影响[11] - 审议利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关注与公司状况匹配性[12] - 审议重大融资事项关注融资条件和方式利弊[12]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及波动原因[12] 董事会表决与决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14]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4]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董事会应于年度结束后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情况和计划[16]
航发控制(0007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9:51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定)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航发动力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4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5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的,临时股东会 ...
航发控制(00073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9:51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1.3 本制度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