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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8:0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1] 议案表决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表决3票同意[1][2]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议案表决3票同意[2][4] 报告披露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8月23日披露[3]
美利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18:19
股东出席情况 - 有表决权股东473人,代表股份231,703,808股,占总股本33.33%[4]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1名(代表2名股东),代表股份224,131,048股,占总股本32.24%[4] - 网络投票股东471人,代表股份7,572,760股,占总股本1.09%[4] 议案表决情况 - 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66%[6][7][8] - 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约89.57%-89.70%[6][7][8]
美利云: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01 18:19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7月16日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7月17日公告[3]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共4项议案[3][4] 参会情况 - 现场股东代表1名(代表2名股东),股份224,131,048股,占比32.24%[5] - 网络投票股东471名,股份7,572,760股,占比1.09%[7] - 中小投资者471名,股份7,572,760股,占比1.09%[7] 议案表决 - 四项修订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99.66%[10][11][12] - 四项修订议案中小股东同意股数占比约89.57%-89.70%[10][11][12]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9:21
规则变更 - 议事规则修改后“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增加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1] - 议事规则修改后“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将总会计师表述为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1]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9:2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4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赔偿责任。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 | 合法权益的决定。 | | 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 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 | |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 | 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 | 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 | 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 | 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 |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 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9:21
3 / 6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 |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 |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 | |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 | 股东大会通知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前后对照表
2024-07-16 19: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前后对照表 | 修改前 | | 修改后 | | --- | --- | --- | | 第二条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人, 3 1 |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3 1 |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 |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 | |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主席 | | 主持监事会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 | 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不能履 | | 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指 | |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 | | 定的监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 | | 主持监事会会议。 | |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 | | 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7-16 19: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冶美利云产 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 / 17 ; (一)决定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第 ...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7-16 19:19
股本变更 - 1998年4月27日首次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6月9日上市[9] - 2000年11月13日实行10股配3股,股本变为13200万股[9] - 2005年5月9日以10股送1股和10股转增1股,股本变为15840万股[9] - 2010年4月6日以每10股送9股和每10股转增1股,股本变为31680万股[9] - 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37846.3035万股,总股本变为69526.3035万股[9] 股东持股 - 2000年度增资配股后,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300万股,占比40.15%[18] - 2004年度后,中冶美利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360万股,占比40.15%[18] - 2016年4月后,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131048股,占比11.38%[19] - 2016年4月后,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45000000股,占比20.86%[19]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三种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7] 股东权益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2] - 未被通知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32] - 监事会等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3]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3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39]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审议[3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董事会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6] - 会议记录保存20年[5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1]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3]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91]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06]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11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12] 财务与分红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1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8][13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2] -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43]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147]
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16 19:19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 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1 / 6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