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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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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7]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8] 披露文件与发布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1]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2] - 公司公告应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司或董事会公章[12]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需披露[25] 财务报告审核 - 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做出专项说明[22] 重大事件披露要求 - 当出现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异常交易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公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30]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8] -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38] 股东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2]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3] 财务内控与审计 - 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4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等进行监督[46]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4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48] - 公司与聘请的机构应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保密安排[4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接受或邀请特定对象活动应详细记载并在定期报告披露[50] - 公司董事会应对市场传闻进行调查核实[50] - 公司应及时在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文件[52]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管理[52]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54]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5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55]
双汇发展(0008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超净资产0.5%,履行相关程序披露[2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1] - 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21] 其他规定 - 与关联参股公司财务资助需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5]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1]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超三年需重审披露[27] - 连续十二个月内交易按累计计算[28]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额计[30]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义务或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19][23]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24]
双汇发展(0008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财务事项审议 -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多项财务相关事项[9] 财务问题处理 - 公司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2] 内部审计督导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21] - 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1] 会议资料与保存 - 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会议方式与列席 - 可现场、电子通信或结合,现场举手或记名投票,电子通信电话等[23] - 审计中心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其他董事、高管[23] 中介聘请与费用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3]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3] 议案与表决报送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保密义务与规则说明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保密[24] - “以上”“以前”含本数[26] 规则生效与权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8]
双汇发展(0008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5] 沟通工作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信息[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具体措施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8]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17][18]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1] 投诉管理 -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投资者投诉管理工作[23] - 证券部承办投资者投诉管理日常事务[24]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有相关要求[30][32] - 证券部负责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3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互动易平台信息[33] - 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需经内部审核流程[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37]
双汇发展(0008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2025年11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下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6] 审核与保存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需经多部门审核及董事长审批[9] - 董事长审批后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1] 违规处理 - 不符合规定处理或不履行义务将对责任人采取措施[13] 权限归属 - 制度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15]
双汇发展(00089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制度审议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额度管理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等预计,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制订、资金筹集等[10] - 采购及销售等部门提供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12] - 证券部审核决策程序合规性并实施信息披露[12] - 风险管理部门监督合规性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3] 风险应对 - 业务异常时财务部门提交报告和方案,董事会商讨措施[20]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分析上报,董事长下达指令[21] 信息披露 - 公司按深交所要求及时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24] - 套期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4] 制度执行 - 制度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双汇发展(0008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2] 其他规定 - 委托出席需会前交授权书[12]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职务[13] - 会议记录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次日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情况[17]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2]
双汇发展(0008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则 - 2025年11月26日通过议事规则[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9]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日通知[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14][21]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双汇发展(000895)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期货决策委员会,下设期货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期 货决策委员会由董事长、总裁、常务副总裁、主管副总裁、相关事业部总经理、 审计中心主任等组成。 第五条 期货决策委员会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流程,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包括玉米、 豆粕、大豆油、棕榈油、大豆、淀粉、白糖、鸡肉、生猪、纸浆 ...
双汇发展(00089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3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指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以 下简称 ESG)方面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信息安全、 生物安全、员工权益、商业道德、反贪腐等方面。 第四条 公司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 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企业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 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管理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双 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