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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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17: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负责保存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以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兼任董事 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 提名人和候选人还应在其被提名时说明候选人是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
丽江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17:52
第一条 为保证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 业原则;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 ...
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17: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 ...
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17: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 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的, 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 意后,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 第 1 页 共 2 页 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 ...
丽江股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21 17:5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特定对 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 障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除有公司授权,本制度规定以外的公司员工不得在特定对象来访接 待工作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 主体和更具有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或个人,包括 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二) 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五)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人。 第 ...
丽江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1-19 20:0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 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规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 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 ...
丽江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1-19 20: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的决 策管理机制,建立公司合理、有效的议事、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使公司权责 明确、管理科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 9、决定公司职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工资、福利、奖惩, 决定公司职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聘用和解聘; 10、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性交易、资金支付、内部资金的调拨,银行账户的 开户与销户;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享有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权和《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决策权;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1、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
丽江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1-19 20: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丽江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红斌
2024-01-19 20:02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李红斌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丽 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丽江股份: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1-19 20:0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 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内部重 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 负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应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会议事项: 1.召开董事会并做出决议;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