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00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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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人员管理 - 董事等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5] - 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其他规定 - 离职10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7] - 对追责决定异议15日可申请复核[12] - 制度2025年11月25日发布,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丽江股份(0020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8日召开,遇休息日顺延[10] - 行政管理部会前1日通知并提供材料[10] - 会后2个工作日整理会议纪要[11]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交易决策 - 总经理可决定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及资产事项[14] 报告提交 - 总经理定期报告半年和年度财务后2、4个月提交[18]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董事会通过实施,原细则废止[20]
丽江股份(0020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包括中小投资者和特定对象,特定对象含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多方面[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如利用官网、新媒体等[7] 沟通设施与制度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专人负责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7]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7]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由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14] 信息披露要求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8] - 实施再融资活动时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8]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情形[9]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5] 文件管理 - 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的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2] 特定对象管理 - 接待特定对象现场参观调研实行预约制度并需签署承诺书[16]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提供真实完整身份证明材料[16] 人员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是职能部门[12]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9] 网站文件管理 - 董事会需保证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23] - 发现已刊载文件有误或遗漏,应及时刊载更正文件并申请添加标注区分[23] 责任与制度执行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25]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法律等执行[25]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废止[25] 其他 - 避免在公开媒介转载证券分析师和传媒机构对公司的报告[14]
丽江股份(0020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会议通知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调整或豁免[5] - 公司证券部负责发通知并保存档案超10年[5][11] 会议召开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3] - 原则上现场会议,也可用通讯方式[3] - 需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会议决议 - 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其他规定 - 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7] - 会议记录应准确完整反映意见[9][1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起实施,原制度废止[12]
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5 - 7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为公司总经理,副组长1 - 2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19]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21]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19] - 选任董事等时提前1 - 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26]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2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8]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5]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4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4] - 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协调内外审计[38]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保证披露质量[38]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交董事会审议[39] - 成员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披露[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5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5]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6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3]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8]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8]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1]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51]
丽江股份(00203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9]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披露[8][9]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 定期报告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10] 报告签署与发布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若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0][11] - 临时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包括重大事件公告、董事会决议等[14] 需披露的重大事件 - 预计经营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的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等方向不一致时,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11] - 发生重大事件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并向云南证监局报告[1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5]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并审计[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公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2]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25]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必要时提交审批[25] - 定期报告草拟后提请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23] 人员职责与监督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30] - 独立董事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现重大缺陷应提出建议并督促改正[30]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31] 股票买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最迟需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43][44] -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应收回[44] - 若董事会未收回违规收益,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4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5] 其他规定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相关应披露事项并协助完成信息披露[3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收到监管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47] - 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48]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董事会处理[48]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3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情况,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49]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5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1] - 过去12个月内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关联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关联方[51][5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5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5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废止[53] - 制度生效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54]
丽江股份(0020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7] 人员选举与提名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通过[8]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提交董事会审议[13][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等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以上等情况未达标准由总经理决定[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两类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8]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至五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其他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9]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3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特殊情况处理规则[33] - 董事长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33] 董事参会要求 - 董事如对会议议案有增补,应于会前二天提交董事会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于会前二天书面通知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32]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参与决议的董事负赔偿责任,有异议董事可免责[36] 决议执行监督 - 董事会应建立决议执行监督检查机制,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部门负责跟踪督办并定期汇报[39] 时间信息 -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42]
丽江股份(00203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审计制度与架构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以规范工作、完善治理、防范风险[2]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独立承担内部审计职能并向其负责[6] - 审计部设一名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职责分工 - 审计委员会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9] - 审计部职责有制定制度、检查内控、审计经济资料等[10][11][12]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17] - 内部审计内容包含财务审计,监督检查财务计划等[18] - 审计类型包括内控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20] 工作流程与时间要求 - 审计项目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审计通知书[24] - 审计人员外勤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底稿[25]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25] - 被审计对象15日内向董事会或党委会申诉正式审计报告异议[26] - 审计部6个月内整理归档内部审计档案[2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重点关注与其他要求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内控情况作为重点[29] - 内部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5]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40] - 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决策依据[42]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形成决议[44,46]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4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45]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47] - 对拒绝配合审计等行为的单位及人员,审计部门可报请处理[47] - 对审计人员不当行为,经董事会批准给予相应处理[4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制订,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执行[51]
丽江股份(00203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总数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4] - 符合任职资格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实行差额选举[5] 投票权计算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多轮需重算[6]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投票权分别计算[6][8] 投票限制与当选条件 - 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9]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2]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或下次股东会另选[12]
丽江股份(00203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2025年11月
2025-11-25 20:16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下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8]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内的关联交易[15] - 超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流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后,职能部门3个工作日内制作书面报告并草拟协议/合同[7] - 总经理向董事会提报告应载明交易各方关联关系、交易内容等事项[8] 董事会审议规则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3] 重大及披露标准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达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其他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后者应提供反担保[22]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首次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4]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权限[26]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审议及披露规定[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8] - 制度修改、补充与解释权属股东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