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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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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股权激励草案落地,彰显稳健经营信心
天风证券· 2024-12-24 17:08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围绕主业健全产业链布局,股权激励计划落地,彰显稳健经营信心,浙江区域基建高景气有望带来订单持续性 [2][5][17]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发布股权激励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79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总股本的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720人,授予价格为每股2.48元 [5] - 股权激励计划分为三期解锁,考核目标针对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业绩要求包括扣非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 [5] - 股权激励总摊销费用为11925.27万元,2025-2029年分别分摊3353.98、4471.98、2683.19、1192.53、223.6万元 [1] 财务数据和估值 - 2022-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6469.58、46045.70、48575.63、52126.17、56639.53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0.89%、-0.91%、5.49%、7.31%、8.66% [7] - 2022-2026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578.21、1347.55、1481.66、1628.73、1792.88百万元,增长率分别为62.96%、-14.62%、9.95%、9.93%、10.08% [7] - 2022-2026年EPS分别为0.61、0.52、0.57、0.63、0.69元,市盈率分别为6.74、7.89、7.17、6.53、5.93倍 [7] 合同和订单情况 - 24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合同额464亿元,同比-4.9% [6] - 24Q3公司新签、中标未签合同分别为42.41、68.5亿元,同比-70.7%、-50.4% [6] - 截至24Q3,未完工项目总金额1430.59亿元,同比+32.5%,在手项目充足 [6] 区域基建投资 - 前三季度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3%,下半年基建投资提速,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5.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34.8%,交通投资增长21.4% [6] - 大股东浙江交投24、25年交通投资平均增速需达31%以上才能完成"十四五目标",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年,浙江区域基建投资仍有望保持较高景气度 [6]
浙江交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2-23 18:3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7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259913.79万股的3%[8][34] - 首次授予7407.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95%,约占股本总额2.85%[8][34] - 预留授予390.00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5%,约占股本总额0.15%[8][34]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2.48元[8][47]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20人,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存续期间确定[9][2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18][39] 业绩考核指标 - 2021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为11.76亿元[54][55] -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8%,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4] - 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5] - 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1%,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10][55]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9][42] -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10][43] 人员权益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4] - 最后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获授总量20%延长限售期至任职期满[44] 计划实施流程 - 激励计划须经浙江省国资委审核批准和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3][106]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需完成激励对象授予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3][77] - 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30][74] - 公司监事会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31] 费用与影响 - 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11925.27万元[70] - 2025 - 2029年各期会计成本分别为3353.98万元、4471.98万元、2683.19万元、1192.53万元、223.60万元[70] 其他规定 - 选取24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企业[57] - 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绩效评价分A、B、C档,标准系数分别为1.0、0.8、0[58][59][60] -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61] - 公司选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6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84][85]
浙江交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2-23 18:37
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11.76亿元[7] -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7] - 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7] - 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7] 激励计划 - 2025 - 2027年激励计划分年度考核解除限售[7] - 董事等绩效评价分A、B、C档[9][10] - 其他激励对象绩效评价分A、B、C档[10][11]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5] - 申诉后薪酬委十个工作日内复核确定结果[15] 实施条件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16]
浙江交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2-23 18:3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3]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3]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监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4]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4]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4] - 董监高因涉及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殊情况除外)股份不得转让[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股东会(或职代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 - 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3] - 现任董监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3]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3] 股份计算 - 董监高以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3] - 董监高所持股份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3][4] - 董监高所持股份年内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3]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5] - 董监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收益归公司[5] - 董监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6] 增持减持规定 - 董监高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6] - 增持计划公告应含已持股数量、占比等内容[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六个月[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需披露进展公告[7] - 董监高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8] 其他规定 - 董监高持有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等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6]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 违反制度买卖公司股份,收益归公司,公司依规处分责任人[8] - 制度与生效后法规等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9]
浙江交科: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8:3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14:00召开[1] -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1] 议案审议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2]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通过[3]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通过[4]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在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18:35
会议情况 - 浙江交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11位董事均参与表决[1] 议案审议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8票同意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5] - 《公司经营层202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等两议案11票同意通过[7]
浙江交科: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2-23 18:35
股权激励规模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激励计划条件 - 选取同行业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5]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5]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财务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合规程序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6] - 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6] - 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符合规定[6]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6] -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 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6]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浙江交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23 18:35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5] - 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时,受限人员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监事和高管特定时间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时间为两个交易日内[6] - 公司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17] - 披露股份增持计划需包含多项内容,实施期限不超六个月[2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9] - 增持计划完成、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的增持计划披露实施情况[23] - 转让股份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在规定时间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股份变动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21]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董事、监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和处罚[23]
浙江交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2-23 18:35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量7797万股,占股本总额3.00%[1] - 董事长申屠德进获授45.65万股,占授予总量0.585%,占股本总额0.02%[1] - 总经理杨剑获授45.65万股,占授予总量0.585%,占股本总额0.02%[1] - 非独立董事戴以敬等3人各获授36.52万股,占授予总量0.468%,占股本总额0.01%[1] - 715人获授7206.14万股,占授予总量92.422%,占股本总额2.77%[1] - 预留授予390.00万股,占授予总量5.002%,占股本总额0.15%[1]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1] - 董事、高管权益授予价值按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40%确定[1] 人员情况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110人[20][21][22] 其他 -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22]
浙江交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23 18:35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6][18]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720人,预留授予部分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1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13]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779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总额3%,首次授予7407.00万股,预留授予390.00万股[17][46][47] - 高层管理人员等715人获授7206.14万股,董事长和总经理各获授45.65万股,非独立董事3人各获授36.52万股[14][1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2.48元/股,预留授予有相应确定方法[26][27][49][50]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36、48个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22][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业绩考核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考核,以2021 - 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平均值11.76亿元为基数[32][34] - 2025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8%,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2026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8%,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0%,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1%,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分年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分A、B、C三个档次[37] 其他 - 选取24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对标企业[35] - 激励计划实施需取得国资委审批和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60] - 咨询单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