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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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4 18:2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娄健颖为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 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4-24 18:21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娄健颖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4 18:21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蔡建民,194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国务院授为享受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1964年8月-1984年12月任长风鼓风机厂财务科负责人。1984年12月- 1987年8月任上海二轻机械学校企管财会专业科副主任。1987年8月-1997年7月历 任上海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会计二系副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分管教学)。 1997 年7月-2003年12月任华联集团财务总监。2003 年12月-2006年10月任上海 建材(集团)总公司专职董事。2007年2010年任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07 年-2013年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2014年任 上海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2015 年任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2017年任上海 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至今任亨得利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江苏国泰: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4-24 18:21
| 证券代码:002091 |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 公告编号:2024-21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40 |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届时本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 ...
江苏国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8:21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4-18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确认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4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江苏国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8:2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
江苏国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8:21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 董事蔡建民先生、陈百俭先生、孙涛先生及雷敬华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 函证确认等方式,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对上述四位现任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独立董事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 人员"。 8、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建民先生、陈百俭先生、孙 涛先生及雷敬华先生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8:2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 ...
江苏国泰: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4 18:21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707号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鉴证报告第 1 页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江苏国泰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
江苏国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8:21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权益的维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关联交易、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等进行监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发 展。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江苏 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决议公 告刊登于2023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