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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河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15 20: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0月27日首次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06,445,074元[6]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800万股,总股本68,000,000股[12]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1,506,445,074股,均为普通股[13]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1元[11]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经股东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其他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6] - 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7] - 关联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审议[27] - 对外担保总额超一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2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9][33]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7] - 股东大会通知相关规定[30][37][3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费用由公司承担[33][34][35] -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监选举,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资料[38]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4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49]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8] - 股东提名董监候选人需书面单项提案,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51]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5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7]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59] - 董事辞职应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59] - 特定犯罪或责任情形下不能担任董事[57]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人[63] - 董事会对不同业务对外投资等有决策权限[65][66] - 公司负债率不同时,董事会贷款决策权限不同[67] - 董事会可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范围内进行抵押贷款决策[67] - 董事会对财务资助、风险投资有决策权限[67][68]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6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70]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5日发出,紧急时董事长可随时召集[7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72] 其他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1名,副总裁若干名[7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5]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78]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82]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每年按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8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8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86] - 公司未来一年拟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视为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88] - 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88]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9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99][10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3]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3]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3]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04] - 控股股东定义[109]
洋河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
2024-05-15 20:5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孰低)由总裁办公会决定[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关联担保决策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大额关联交易处理 - 交易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披露外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6]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有国家定价按规定执行,无则按市场同类标准或合理成本加利润定价,其他双方协议确定[7] 关联交易说明 - 关联交易需说明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市场价格关系及差异原因等[17]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9]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19] - 执行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0]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按规定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审议[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21]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4]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因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2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23]
洋河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15 20:5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5] 会议地点及登记 - 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一楼多功能厅[9]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00至17:00,地点为1102室[14] 投票相关 - 提案七、八、九为特别表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04,投票简称为洋河投票[2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7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21]
洋河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
2024-05-15 20:5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8]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10]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11] - 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其过半数通过[12] 财务分红 - 以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或不转增股本[13] - 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可不经审计[13] 提案审议 - 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时应暂缓表决[1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14]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15]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4]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15]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需保密[15]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15]
洋河股份: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对照表
2024-05-15 20:56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1]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4] - 公司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4]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的期限为30日[4]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5]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赔偿[4][5] - 公司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15]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等多项职权[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6] - 召集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8][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8][9] - 股东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单项提案形式提出[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9]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15]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8]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负责[9]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6] 董事会 - 董事会应在董事提交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0] - 董事会对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有决定权[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18][19]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前,紧急情形董事长可随时召集[10] - 审计委员会等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0]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意见,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时间等或增减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1]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 - 董事会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决议,需事先取得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1]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20]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20] - 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以现场及非现场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发来传真等作为有效表决票计算出席人数[20] - 会议主持人应提请董事对提案发表明确意见,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应指定独立董事宣读书面认可意见[20]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会议不得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20][21] - 不同决议内容和含义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21] 财务报告与分红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1]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1]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1] - 公司拟以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可不审计[21] 公司合并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
分红比率提升,经营节奏稳健
华金证券· 2024-05-09 15:00
财务数据 - 公司23年实现营收331.26亿元,同比增长10.04%;归母净利润100.16亿元,同比增长6.80%[1] - 公司24Q1实现营收162.55亿元,同比增长8.03%;归母净利润60.55亿元,同比增长5.02%[1] - 公司24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6.60元,分红总额为70.02亿元,分红比率达70.09%[1] - 23年现金回款348.54亿元,同比增长12.84%,高于营收增速;24Q1现金收现约129.06亿元,同比增长25.09%,高于营收增速[2] - 公司23年毛利率为75.25%,同比增长0.64pct;23年归母净利率为30.24%,同比下降0.91pct[3] - 公司24Q1毛利率为76.03%,同比下降0.56pct;24Q1归母净利率为37.25%,同比下降1.07pct[4] 业绩展望 - 公司24-26年预计营收分别为359亿、389亿、427亿元,同比增长8.4%、8.4%、9.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8亿、119亿、133亿元,同比增长7.6%、10.8%、11.1%;EPS分别为7.15、7.93、8.81元,对应PE分别为13.4X、12.1X、10.9X[8] 市场策略 - 公司产品矩阵完备,核心产品具备较强品牌认知;公司持续强化市场建设、调整营销组织架构,有望支撑稳健发展[8] - 公司持续聚焦高地市场与高端消费群体,根据市场变化巩固中端产品,推进区域下沉,推出策略性产品,品牌建设、渠道布局等具备优势,有望支撑稳健发展[7] 风险提示 - 省内竞争加剧,公司出现重大管理瑕疵;宏观经济波动,白酒消费下滑等[9] 业务拆分 - 公司业务拆分中,白酒业务在2021年至2026年的销售额逐年增长,2026年预计达到419.42亿元,年均增速约为9.8%[14] - 另外,红酒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在同期内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红酒销售额逐年下降,而其他业务销售额有所增长[14] - 公司总计销售额在2021年至2026年间呈现稳定增长,2026年预计达到427.27亿元,年均增速约为9.8%[14] 可比公司估值 - 可比公司估值中,洋河股份的PE在2024年至2026年分别为13.4X、12.1X、10.9X,相对于同行业公司估值处于较低水平[16] - 可比公司中,贵州茅台、五粮液等公司的PE在2024年至2026年均高于洋河股份,市值较大[16] 财务预测 - 公司财务报表预测显示,2022年至2026年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指标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17] - 公司净利率在2022年至2026年间保持在30%左右,ROE和ROIC分别在16.3%和15.6%左右[17] - 公司资产负债率在2022年至2026年间逐年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在合理水平[17] 评级体系 - 公司评级体系包括收益评级和风险评级,分别对未来6个月的投资收益率和波动进行分类[18] - 收益评级分为买入、增持、中性、减持和卖出五个等级,与沪深300指数的表现有关[18] - 风险评级分为A和B两个等级,根据未来6个月投资收益率的波动程度来划分[18]
年报及一季报点评:收入利润基本符合预期,静待行业景气回升
国联证券· 2024-05-07 15: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2024Q1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31.26/162.55亿元,同比增长10.04%/8.03%[1] - 公司2023年/2024Q1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0.16/60.55亿元,同比增长6.80%/5.02%[1]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60.76/387.61/412.66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8.91%/7.44%/6.46%[3] - 2023年毛利率75.25%,同比提升0.65pct,归母净利率30.24%,同比下降0.91pct[3]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41266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36.8%[5] 未来展望 - 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12639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34.5%[5] - 公司2026年预计ROE为17.35%,较2022年略有下降[5] - 营业利润率在2022年至2026年间稳步增长,2026年达到40.7%[5] - 公司2026年预计EBITDA率为8.24%,较2022年有所下降[5] 其他新策略 - 报告中提到,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13] - 报告中强调未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和引用[14]
洋河股份: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17:1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参与[1] - 董事长张联东、副董事长兼总裁钟雨等出席[1] 问题征集 - 公司提前征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问题[2]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2日15: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征集页面[2] - 公司将在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2023年分红率提升,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平稳
国信证券· 2024-05-06 10:00
业绩总结 - 洋河股份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331.26亿元,同比增长10.04%[1] - 2024年第一季度,洋河股份营收为162.55亿元,同比增长8.03%[1] - 公司分红率进一步提升至70.1%,对应当前股息率约4.66%,估值性价比凸显[1]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质量恢复较好,现金流优于收入增速,销售收现129.06亿元,同比增长25.1%[3] -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同比增加2.4%,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费率同比增加1.1%,管理费用同比减少0.9%[4] 未来展望 - 洋河股份2024年预计收入为348.5亿元,同比增长5.2%[11] - 洋河股份2024年预计归母净利润为102.4亿元,同比增长2.3%[11] - 洋河股份2024年P/E为14.7倍,维持“买入”评级[11] - 洋河股份2025年预计净利率为29.3%,同比下降1.38%[11] - 每股收益预计2025年为7.49元,ROE为18%[12] - 资产负债率预计2025年为26%,P/E为13.4倍[1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保证数据来源合规,独立客观公正,不受第三方影响[13] - 报告中的投资评级分为买入、增持、中性、卖出和超配等级[14] - 报告强调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醒投资者注意信息更新和修订[15] - 公司不对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构成个人投资建议,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16] - 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服务[17] -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用于分析证券价值、市场走势和投资评级等[18]
2023年分红率提升,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平稳
国信证券· 2024-05-05 15:05
业绩总结 - 洋河股份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31.26亿元,同比增长10.04%[1] - 2024年第一季度洋河股份经营平稳,收入162.55亿元,同比增长8.03%[1] - 归母净利润100.16亿元,同比增长6.80%[1] - 公司分红率进一步提升至70.1%,对应当前股息率约4.66%[1]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流优于收入增速,销售收现129.06亿元,同比增长25.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8.5亿元,同比增长245.8%[3] 未来展望 - 洋河股份2024年和2025年的预计收入分别为348.5亿元和382.6亿元,同比增长5.2%和10.3%[11] - 归母净利润预计分别为102.4亿元和112.8亿元,同比增长2.3%和10.1%[11] - P/E分别为14.7倍和13.4倍,维持“买入”评级[1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不对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构成个人投资建议,投资者需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16] - 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服务[17] - 证券研究报告是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基本形式,用于分析证券价值、市场走势和投资评级等[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