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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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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9:13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9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其中关联监事吕淑 珊、李志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其中关联监事吕淑 珊、李志峰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2 ...
北新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5 19: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 澎湖路 33 号北新大厦 22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 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2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8 月 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表决 ...
北新路桥:北新路桥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5 19: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关于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 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 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发展潜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北新路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2024-02-05 19:13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1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4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估计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65,000.00万元,实际 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 况最终确定。 4、假设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 ...
北新路桥:工程中标公告
2024-02-05 19:13
北新融建与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冶建桂聚丰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 游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宾阳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 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建")(牵头人)与 广西汉和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冶建桂聚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建工 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宾阳县文旅综合提升示范基地及 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北新融建负责该项目施工部分, 建 安 费 为 人 民 币 贰 亿 捌 仟 柒 佰 贰 拾 玖 万 叁 仟 捌 佰 伍 拾 捌 元 伍 分 (¥287,293,858.05)。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 ...
北新路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4-02-05 19:13
证券代码:002307 股票简称:北新路桥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二月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 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悖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 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重大提示事项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 ...
北新路桥: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2024-01-19 20:4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四年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9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发 行人"或"公司")会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或"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 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 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 ...
北新路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1-19 20:44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 i g e m a C p a s ( S p e c i a l G e n e r a l P a r t n e r s h i p )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下发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9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我们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 询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就审核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作出如 下答复: 1 津北新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居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等或与发行人存 在同业竞争。发行人最近一次再融资为 2020 年 5 月核准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渝长高速扩能改造工程项 目,累计实现效益-39,110.41 万元,未达预期。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募集资金投资构成明细,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及理 由,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