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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0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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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选举裴朝辉为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网· 2025-11-12 21:11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 - 选举裴朝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12 19:46
人事变动 - 2025年11月12日董事王胜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 - 同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裴朝辉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3] 人员信息 - 裴朝辉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有丰富公司任职经历[5] - 裴朝辉未持股,现任质管部经理兼总经办主任,符合董事任职条件[6]
奥普光电:董事王胜楠辞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19:41
公司人事变动 - 奥普光电董事王胜楠于2025年11月12日因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需要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1] - 王胜楠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胜楠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1-12 19:31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2] - 姜月影、魏琳、裴朝辉监事职务自然免除[2] 相关说明 - 取消监事会符合《公司法》,不影响内部监督机制[2] - 三位前监事未持股且无未履行承诺[2] 时间信息 - 公告于2025年11月12日发布[3]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1-12 19:30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集股东大会[4] - 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5] 参会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99,354,784股,占比41.3978%[7]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269名,代表股份12,802,330股,占比5.3343%[9] 议案表决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111,695,839股,占比99.5887%[1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1,680,639股,占比99.5752%[1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11,681,039股,占比99.5755%[14] - 《关于编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111,892,242股,占比99.7638%[1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111,681,039股,占比99.5755%[18]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同意111,680,939股,占比99.5754%[19]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反对442,975股,占比0.3950%[19]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弃权33,200股,占比0.0296%[19] 会议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20]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21]
奥普光电(00233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2 19:3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270人,代表股份112,157,114股,占比46.7321%[4]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99,354,784股,占比41.3978%[4] - 网络投票股东269人,代表股份12,802,330股,占比5.3343%[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5887%[5]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5752%[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5755%[9] - 《关于编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7638%[1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5717%[1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股占比99.5755%[2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出席有效表决权同意股占比99.5754%[2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同意股占比96.2806%[24] 其他要点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6] - 备查文件含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7] - 备查文件含北京锦路安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27]
奥普光电11月11日获融资买入812.89万元,融资余额5.47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1-12 09:26
股价与交易表现 - 11月11日公司股价下跌0.91%,成交额为1.18亿元 [1] - 当日融资买入812.89万元,融资偿还1222.15万元,融资净卖出409.26万元 [1] - 截至11月11日,融资融券余额合计5.48亿元,其中融资余额5.47亿元,占流通市值的4.46%,处于近一年90%分位的高位水平 [1] - 融券余量为1.25万股,融券余额为63.94万元,同样处于近一年90%分位的高位水平 [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48万户,较上期减少13.94% [2] - 人均流通股为6906股,较上期增加16.20% [2] - 十大流通股东出现变动: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A增持660万股至950万股,位列第三 [3] -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ETF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新进为第四和第八大流通股东,持股分别为494.06万股和211.98万股 [3] - 金信稳健策略混合A减持18万股至141万股,位列第十 [3] - 国泰中证军工ETF和南方中证1000ETF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财务业绩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亿元,同比减少2.38% [2] - 2025年1-9月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805.00万元,同比减少16.18% [2] 公司业务与分红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设备、新型医疗仪器、光学材料和光栅编码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复合材料39.35%,光电测控仪器33.88%,光栅传感器23.62%,精密铸造1.64%,光学材料1.51% [1]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39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520.00万元 [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交易概述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获得“高精度、一体化系统集成与装调技术”领域相关技术的普通实施许可,许可使用费为200万元,协议有效期1年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与长春光机所续签该技术转让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0月25日起1年内 [1] - 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关联方介绍 - 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的多学科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开办资金14,450万元 [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光机所总资产967,553.36万元,净资产427,909.38万元,2024年度事业收入251,689.11万元 [2] - 长春光机所持有公司41.4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2][3] 协议核心技术内容 - 合同涉及四项发明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二维平台正交度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专利号ZL202010875349.5)、“光电经纬仪垂直轴倾斜误差检测、修正方法”(专利号ZL202211341445.7)、“光电经纬仪的成像质量检测系统”(专利号ZL201811589446.7)和“一种具有等位移调焦功能的光电成像系统”(专利号ZL202310856513.1) [5][8][12][15] - 实施方式为普通许可,实施范围为中国,实施期限自2025年10月25日起1年 [19] - 长春光机所需提供专利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整机装调及检测的技术服务与指导,包括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及现场指导 [19][20] 交易目的与影响 - 引进技术旨在解决公司在光电跟踪瞄准类产品光机电联调及整机检测方面的技术不足,打通从设计、制造、装配到像质评估的全链路技术路径 [27] - 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光电经纬仪等主要产品领域的集成制造及批量化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27] - 关联交易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26][27] 审批与合规情况 -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8] -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28]
奥普光电: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格隆汇· 2025-11-10 18:27
技术合作与许可 - 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获得“高精度、一体化系统集成与装调技术”相关专利的实施许可 [1] - 技术许可以普通方式进行,公司需支付技术许可使用费200万元 [1] - 协议初始有效期为1年,自2024年10月25日起 [1] 协议续签与持续发展 - 为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了技术转让合同 [1] - 续签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0月25日起,为期1年 [1] 关联方关系 - 技术许可方长春光机所为公司的关联方 [1]
奥普光电(002338.SZ):与长春光机所续签《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格隆汇APP· 2025-11-10 18:25
核心交易概述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续签《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 - 协议涉及“高精度、一体化系统集成与装调技术”领域的相关技术专利实施许可[1] - 新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0月25日起为期1年[1] 历史交易背景 - 公司曾于2024年10月25日与长春光机所就相同技术领域签订初始技术许可合同[1] - 初始合同许可使用费为200万元[1] - 初始协议有效期为1年[1] 技术许可细节 - 技术许可方式为普通许可[1] - 许可标的技术为已申请专利的“高精度、一体化系统集成与装调技术”[1] - 许可范围涵盖相关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