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002338)

搜索文档
奥普光电(002338) -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2 16:21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构成[4] - 上年度合并营业总收入15亿元以下,企业规模系数取1;15亿元(含)以上,取2[9] - 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系数为1.0,总经理岗位系数范围0.9 - 1.0,其他负责人岗位系数在0.6 - 1.0范围内确定[12] - 上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15亿元以下,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2倍按月平均预发;15亿元(含)以上,以基本年薪1倍按月平均预发,且二者合计不得超上年度年薪月标准70%[24] - 经考核确定绩效年薪后,递延第一年兑现70%,第二年兑现20%,第三年兑现10%[25] - 任期激励在任期内本人年度薪酬总和的10%以内,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24] - 任期激励额度=∑任期内年度薪酬×10% ×任期考核系数,任期考核系数分布在0 - 1之间[25] - 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后一次性兑现,不得提前预发[27] 考核指标与目标 - 年度考核指标中定量指标占80%权重,定性指标占20%权重[16] - 若上年度实际完成值同比增长,本年度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考核目标值不低于上年完成值的110%[18] - 若上年度实际完成值同比下降,本年度考核目标值不低于前三年完成值平均值的110%和上年完成值的110%两数的较高值[18] -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基准分分别为30分、30分、40分,合计100分,指标权重为70%[42] - 财务比率指标权重合计为10%,两项指标基准分各100分,计分区间70 - 110分[43] - 定性指标权重合计为20%,基准分100分,计分区间70 - 110分[45]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考核目标值为10%[53] - 年营业收入≤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考核目标值为12%;3亿元<年营业收入≤10亿元,考核目标值为10%[54] 考核计分与调整 - 考核综合得分=(Σ定量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Σ定性指标考核得分×指标权重)×经营难度系数-考核扣分[42] - 经营难度系数=合并净利润系数×40%+营业总收入系数×20%+现金分红系数×40%[48] - 合并净利润≥10000万元,合并净利润系数=1.5;合并净利润=4000万元,系数=1.4等[49] - 营业总收入≥10亿元,营业总收入系数=1.5;营业总收入=6亿元,系数=1.4等[49] - 现金分红≥2000万元,现金分红系数=1.5;现金分红=1500万元,系数=1.4等[49]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10%,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6%,得分为30分等[51] - 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目标值,得分为50分;年化增长率=基准值,得分为30分等[51] - 考核综合得分是前四项考核得分加总取整[51] - 各项指标计算中间值大多采用差值法计算[49][51] -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10%,得50分;年化增长率=6%,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亿元以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12%,得50分;年化增长率=8%,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3 - 10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10%,得50分;年化增长率=6%,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基期年营业总收入在10亿元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化增长率≥8%,得50分;年化增长率=5%,得30分;年化增长率≤0,得0分[55] - 企业在战略实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3 - 5分[55] - 0.8≤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1,扣2分;0.6≤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8,扣4分;0.4≤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6,扣6分;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比<0.4,扣8分[55] 考核限制与其他规定 - 营业总收入、净利润预算值与完成值差异超过30%及以上,依据差异程度在考核总分中扣减2 - 5分[19] - 公司亏损,年度考核评分不得高于90分;亏损比例达上年未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当年考核评分不得高于70分[21] - 公司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得超国家、公司所在地统一规定标准[32] - 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公司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倍数关系,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增幅原则上不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幅,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时,绩效年薪不得增长[34] - 企业负责人离任后,薪酬方案和考核兑现个人收入原始资料至少保存15年[34] -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原则上不兑现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37] - 本办法自2025考核年度起执行,现行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39] - 任期激励收入发放比例=考核得分/100,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年化增长率低于0,不发放任期激励收入[56] - 企业资本成本率为5%[58]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4-21 21:15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3] - 禹衡光学拟用不超24000万元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3] - 长光宇航拟用不超9500万元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1][3] 投资相关 - 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需重新审议[4]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财产品[4]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财务负责人决策并签署文件[5] - 审计部对理财业务进行审核、监督和审计[7] 影响与认可 - 购买理财不影响主业,能提升业绩[9] - 监事会认为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10]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1 21:15
关联交易额度 - 2025年度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37353.79万元(不含税)[2] 销售数据 - 2024年向长春光机所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额28825.36万元,占比38.67%,与预计差异-21.76%[6] - 2024年向长光启衡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额394.73万元,占比0.53%,与预计差异31.58%[6] - 2025年向长春光机所销售预计35000万元,已发生6237.22万元,上年28978.63万元[5] - 2025年向长光启衡销售预计1000万元,已发生122.64万元,上年394.73万元[5] 股权关系 - 长春光机所持有公司42.40%股权,为控股股东[9] - 禹衡光学持有长光启衡33.4%股权,长光启衡为关联方[9] 其他合作 - 公司租用长春光机所20136.84平方米经营用房,年租金353.79万元,租赁期2024 - 2028年[10] - 2025年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产品定制协议》,有效期2025 - 2027年[10] - 控股子公司禹衡光学与长光启衡在产品研发等方面合作[10] 会议与决策 - 2025年4月10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13] - 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预计事项[13]
奥普光电(002338)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21 21:15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总收入745,480,817.15元,同比下降3.61%[36] - 2024年营业总成本693,624,275.44元,同比下降4.23%[36] - 2024年净利润106,494,400.86元,同比下降13.60%[37]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420,291.47元,同比下降23.33%[37]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28元,同比下降22.22%[38]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7,397,537.50元,期初余额为315,088,116.33元[28] - 公司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2.62亿元,期初余额为21.77亿元,增长3.81%[30][31] - 公司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6.11亿元,期初余额为7.11亿元,下降14.02%[30][31]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6.51亿元,期初余额为14.65亿元,增长12.67%[31]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14亿元,期初余额为2.69亿元,增长54.06%[29] -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3.61亿元,期初余额为4.24亿元,下降14.74%[29]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3.45亿元,期初余额为2.77亿元,增长24.28%[29] - 母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729.37万元,期初余额为8472.24万元,下降20.57%[33] -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38亿元,期初余额为4550.42万元,增长203.25%[30][33] - 公司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4.81亿元,期初余额为4.45亿元,增长8.02%[31]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测控仪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9] - 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类[62] - 公司于2001年6月26日发起设立,2010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62] - 公司母公司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64] 审计相关 - 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签署日期为2025年04月21日[3] - 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的确认和存货的核算[9] 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71] - 存货按成本初始计量,发出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价[129,130]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92] -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两类[199]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公司与长春长光大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数控磨头与磁流变抛光机床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1 21:15
交易信息 - 2025年4月21日公司与长光大器签采购合同[2] - 公司采购磁流变抛光设备4台、数控磨头抛光设备10台,金额2630万元[7] 长光大器情况 - 长光大器注册资本2000万元[3] - 2024年营收4128.88万元,净利润708.14万元[4] - 截至2024年底资产总额5852.6万元,净资产4031.97万元[4]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旗下公司持有长光大器35%股份[5] - 独立董事会议3票同意通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议案[15]
奥普光电(00233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21 21:15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6]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内控重大、重要及一般缺陷[18][19]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完善内控体系,强化关键点落实与执行[19]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依据相关规范开展内控评价工作[11]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无调整[12]
奥普光电(002338) - 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产品定制协议》的公告
2025-04-21 21:1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产品定制协议》,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4] - 年初至披露日,向其销售、采购交易3605.75万元,租赁厂房88.45万元[7] 股东信息 - 长春光机所持有公司42.40%股权,为控股股东[5]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春光机所总资产967553.36万元,净资产427909.38万元,2024年事业收入251689.11万元[5] 协议相关 - 协议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 - 零部组件定价按相关文件或参照执行[9] - 执行公司企业标准和国军标等质量标准[12]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1 21:15
薪酬方案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议案于2025年4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议,待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2]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4] 实施安排 - 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至新方案通过后失效[3] - 方案通过后授权人力与财务部具体实施[5]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1 21:15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80万元[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会300人,签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会140人[3] - 2024年度收入总额43506.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2572.37万元[3] - 2024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125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3]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3] 人员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晶静近三年签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4]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4] -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梅生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5] 收费情况 - 2024 - 2025年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收费无增减,增减百分比为0%[6]
奥普光电(002338)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1 21:15
资金使用 - 2025年度公司预计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1] 授信额度 - 公司获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4亿元[1] - 禹衡光学获批不超5000万元[1] - 长光宇航获批不超1.3亿元[1] 授信相关 - 综合授信含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1] -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次年同事项审议日有效[1] - 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融资以发生为准[1][2] 授权与审议 - 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办理授信[2] - 本次申请授信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