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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00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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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00:54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刘彦山先生、李永军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刘彦山先生、李永军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华软科技: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6 00:54
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专项核查报告 亚会核字(2024) 第 01110015 号 亚太(集团) 珠普通合伙) l H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 报告编码:京24VS) 目 录 - 项目 - 目前 专项核查报告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起始页码 --1-2- 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sia Pacific (Group)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 院 3号楼20层2001 邮编:100073 由话/传直 · 010-88312386 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金陵华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 称"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 ...
华软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00:54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 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发展目标,努力以稳定经 营来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有序安排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克服 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保障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同时,继续深化精细管 理,推进组织提升、降本增利、节能降耗,强化质量控制和环保安全,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效率和质量。 考虑到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对公司利润产生较 大影响,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连贯性、科学性、合理性, 充分调动被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调整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业绩 考核指标,公司2023年及2024年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剔除重大资产重组项 (一)优化精细化工业务,持续开展安全 ...
华软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26 00:52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修改的 依据为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 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因此,本公司需要为初始确认租赁和固定资产弃 置义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 ...
华软科技: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00:52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及供应商等合作 伙伴融资,为提高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2024 年度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 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权期限 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0.3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4.2 亿元。 上述融资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具体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公司拟为所属控股公司融资提供人民币 4.5 亿元额度的信 用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 | | 被担保方 | 截至目前 | 2024 | 年度担 | 担保额度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 | | --- | --- | ...
华软科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6 00:52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9 月,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首 席合伙人为邹泉水先生。 截至 2023 年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74 人,注册会计 师 352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253 人。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6.97 亿元,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5.70 亿元,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4.20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
华软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9 22:19
债权转让 - 公司拟转让本金合计8599万元的债权及其从权利[1] 议案表决 -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1] -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6票同意通过[3] 会议决策 - 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债权转让议案[3]
华软科技: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9 22:19
债权转让 - 公司拟8599万元转让债权及从权利给八大处科技[2] - 深圳金信标的债权对价8299万元,公司300万元[12] - 甲方分两期付深圳金信,30日内付公司300万[13][14] 八大处科技情况 - 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070726.10万元、净资产84047.79万元[5] - 2024年1 - 3月营收为0,净利润 - 2154.74万元[6] 其他 - 债权转让可降风险、优化资产结构[16][17] - 独立董事同意转让,认为定价公允[19]
华软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4-19 22:1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1] 议案审议 - 以2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 债权转让 -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拟8599万元债权及从权利转让给八大处科技[1] 后续安排 - 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详情见2024年4月20日巨潮资讯公告[2]
关于对华软科技的监管函
2024-03-25 20:34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55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奥得赛化 学 202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2,662.62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依据承诺内容,你公司应向华软科技补偿股份 47,774,897 股及 现金 9,986.40 万元。2023 年 7 月,你公司完成股份补偿,直至 2023 年 12 月底,你公司才向华软科技支付全部现金补偿款,完 成全部补偿义务。你公司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业绩承诺方案及时履 行补偿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4.1 条的规定。同 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业绩补偿义务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 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承诺事项,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有关规定履行承诺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 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3 月 25 日 八大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