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00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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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002453)7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8651.30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7-30 15:33
公司股价表现 - 华软科技2025年7月30日收盘价6.22元,单日涨幅10.09% [1] - 当日换手率4.87%,成交量29.86万手,成交金额1.81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8651.30万元,占成交额47.79%,其中超大单净流入1.17亿元占比64.65% [1] 资金流向结构 - 大单资金净流出3052.60万元,占成交额16.86% [1] - 中单资金净流出4594.71万元,占成交额25.38% [1] - 小单资金净流出4056.59万元,占成交额22.41% [1] 财务数据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03亿元,同比减少18.62% [1] - 归属净利润2272.45万元,同比增长7.60% [1] - 扣非净利润2504.30万元,同比增长5.16% [1] - 流动比率1.727,速动比率1.293,资产负债率37.26%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成立,总部位于北京 [1] - 注册资本81236.7126万元,实缴资本9000万元 [1] - 法定代表人翟辉,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商业活动与资产 - 对外投资企业17家,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 [2] - 拥有商标信息6条,专利信息33条 [2] - 持有行政许可14个 [2]
华软科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董事会决议 - 会议以7票全票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和章程修订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1][2] - 会议以7票全票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依据《公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2][3] - 会议以7票全票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 [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七届董事会设7名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3名独立董事) [4] - 控股股东提名翟辉、张旻逸、田玉昆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 提名李永军、刘彦山、王新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4][5] 股东大会安排 - 董事会拟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注册地址变更、议事规则修订及换届选举等议案 [5]
华软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名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召集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 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14:30(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2] -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需选择单一方式且重复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2][3] -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 [3] -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2号院1号楼7层 [3] 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包括《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3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5][6] - 累积投票提案: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投票票数为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6] 会议登记与投票流程 - 登记方式:需携带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6] - 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9:00-11:30及13:30-17:00 [6] - 网络投票代码:362453(简称“华软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操作 [7][8][9] - 互联网投票需身份认证(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9] 其他事项 - 联系方式:联系人吕博、丁思遥,电话0512-66571019,邮箱stock@gcstgroup.com [7] - 参会要求:股东或代理人需提前半小时到场并携带验证材料 [7]
华软科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1] - 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提名翟辉、张旻逸、田玉昆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李永军、刘彦山、王新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彦山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人均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 [2] - 新一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三年,过渡期原董事继续履职 [3] 董事候选人背景 非独立董事 - **翟辉**: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担任八大处科技集团董事长等12个关联企业董事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 [5][6] - **张旻逸**: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注册会计师背景,曾任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未持有公司股票且无关联关系 [6][7] - **田玉昆**:现任公司董事,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经理,在8家关联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 [8][9] 独立董事 - **王新安**:律师背景,现任中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德展健康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9][10] - **刘彦山**: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资格,现任天壕能源财务总监,兼任4家企业监事,未持有公司股票 [13][14] - **李永军**: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未持有公司股票 [16][17] 合规性说明 - 所有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无被处罚或失信记录 [6][7][9][13][17] - 拟聘任董事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会总数二分之一 [2]
华软科技: 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四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2号院1号楼7层",邮政编码由100080变更为100096 [1][3] 公司章程修订 - 将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1] - 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程序及责任,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 修订股东责任条款,明确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 新增条款规定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6] - 修订股份发行条款,强调同类别股份应具有同等权利 [7][8] - 新增财务资助限制条款,规定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11] - 修订股份回购条款,明确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 [12][13]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 [20] - 修订股东诉讼条款,明确审计委员会在诉讼中的角色 [21] - 新增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的规定 [29]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转让需遵守限制性规定的条款 [30] 股东会议事规则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40] - 修订股东会职权范围,删除部分需股东会决议的事项 [40][46]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即可提出临时提案 [40][59] - 新增股东会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的规定 [50] - 新增股东会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时的处理程序 [49] - 修订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选举董事情形 [60][61] - 新增关联交易表决规则,要求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8][59] 公司治理结构 - 修订高级管理人员定义,删除监事相关内容 [6] - 新增全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违规时股东可提起诉讼的规定 [22]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25][26] - 修订董事任职资格条款,增加被宣告缓刑人员的限制规定 [68]
华软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永军)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李永军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2] 独立性与合规性保证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也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4]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4]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4][5] 任职合规记录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6] - 未在过往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且未满十二个月 [6] 履职承诺与责任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作出独立判断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7]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任,若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将持续履职直至补选 [7] - 授权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交易所或公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
华软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reat Chinasoft Technology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2号院1号楼7层 邮政编码100096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2,367,126元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 每股面值1元 [6][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2,367,126股 均为普通股 [7] - 主要发起人包括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8,387,590股)和苏州国发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10,145,700股)等 [6][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 查阅复制权等权利 [13]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 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公司独立性 [18][19]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或亏损达股本1/3等情况下召开 [22]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 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6]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设置内部管理机构等职权 [47]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2][53]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4]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3年 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9][60] - 高级管理人员需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61]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服务 软件开发 通讯设备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等 [5] - 采用先进生产技术 产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 遵守法律法规 争取最佳经济效益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11] 财务资助与股份回购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且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8]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少注册资本 与其他公司合并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 [8][9] - 回购股份需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并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注销 [9][10]
华软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3 20:2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3][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5]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 -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5]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5] - 董事会制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5] - 董事会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其工作,决定因公司章程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5]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可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7]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7][8]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8]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视频、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0][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3]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包括专人书面送达、邮寄、电话、传真等,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开 [13] 董事出席会议 - 董事应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需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17] 会议提案和表决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应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 [1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审议事项资料不充分可联名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 [19]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 [22] - 董事会决议需由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24] 会议记录和保密 - 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 [2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与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公告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26] 议事规则生效和解释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7]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29]
华软科技(0024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20: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3] 董事任期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8]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 - 临时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全体董事同意可随时召开[8]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1]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应提议案[13] 审议表决 - 部分情况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14]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14]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方式[15]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5] - 未选或多选等视为弃权[15] 决议通过 - 担保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一般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6]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提交股东会[16]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含召开日期等内容[17]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9]
华软科技(002453)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3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10年6月13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3000万股,7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2013年4月25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4565万股,6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81236.7126万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1236.7126万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2号院1号楼7层,邮政编码100096[10]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辞任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1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及设备销售、技术服务等多项业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7]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不受此限[108] 利润分配与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92]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6]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9] 其他重要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6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182] - 公司财产按顺序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