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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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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夏洋)
2025-04-11 19:48
业绩总结 - 2024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494,685,8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5月完成权益分派[14]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应参加股东大会2次,应出席董事会26次,现场出席6次,无委托和缺席[4] - 2024年召开专门会议1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4年现场工作15天[9] - 2024年审核多份报告,认为编制和披露合规[13]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加强学习,提供建设性意见[21] 其他 - 2024年度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5] - 公司内控无重大、重要缺陷[16] - 无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况[17] - 2024年信息披露合规[18][19] - 独立董事未发生特定提议情况[20]
齐峰新材(00252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宫本高)
2025-04-11 19:48
业绩分配 - 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94,685,81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元(含税),2024年5月17日完成权益分派[15]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宫本高2024年出席2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现场工作15天[5][10]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审核多份报告,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要求[14] 公司合规 - 聘任审计机构程序合规,内控无重大及重要缺陷[16][17] - 无超期未履行承诺、违规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情况[18][12][13] - 2024年信息披露合规[19]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并加强培训学习[21]
齐峰新材(00252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1 19:4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宫本高、王新以及夏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1 19:46
会计政策变更 - 2025年4月10日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 - 依据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2] - 自2024年起执行,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6] 影响评估 - 变更对财务报表多项指标无重大影响[7] 各方意见 - 审计、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变更[8][9][11]
齐峰新材(00252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1 19:4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11 19:4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4 月 10 日,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峰新材")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的 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欧木")、广 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齐峰")的生产经营,公司与子公司淄博欧 木拟相互提供担保,在 2025 年度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广西齐峰提供担保,在 2025 年度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期间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 | 被担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 | 截至目前担 | 本次新增担 | 担保额度占上市 | 是否 | | --- | ---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1 19:4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 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或证券机构发行 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中低风险理财、结构性存款、收益凭 证等产品。 (三)投资额 ...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1 19:4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15:00 —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 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 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董事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安东先生,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姚延磊先生,财务负责人张淑芳女士,独立董事王新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5日(星 期二)上午9: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 ...
齐峰新材(002521)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04-11 19:46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33.88亿元,同比降7.44%[3] - 2024年归母净利润1.12亿元,同比降52.56%[3] 成本费用 - 营业成本30.41亿元,同比降3.43%[5] - 销售费用1730.25万元,同比降12.71%[5] 现金流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42.32亿元[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29.47亿元[14]
齐峰新材(00252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11 19:4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系于1981年设立的 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要求,改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上会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