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0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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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 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新时达(002527)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 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加盖公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 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 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过的正式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
新时达(00252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需进行对外投资的, 需事先按照公司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 ...
新时达(0025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时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实 施的,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
新时达(00252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行透明度,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新 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 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
新时达(002527) - 社会责任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 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应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 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 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 展。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 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尽量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并采取网络 投票方式,使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行使股东权 ...
新时达(002527)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 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 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新时达(002527)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 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各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在 遭遇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或可能导致、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 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时的处置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