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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 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职工代表董事可以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 序、议事规则等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各专门委员会 ...
新时达(0025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其他人员。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新时达(00252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 ...
新时达(0025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信息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 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 闻媒体、股东接待、咨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 表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 ...
新时达(00252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 ...
新时达(00252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 ...
新时达(002527) -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目录 | | --- | | 第一章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 | 第三章 股份 - 2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 | 第七节 股东会表决和决议 - 19 | -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2 |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6 - |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 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完 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上 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监局、深 交所和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 ...
新时达(00252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5 19:0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 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 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