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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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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
东诚药业(00267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六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
东诚药业(002675)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1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 ...
东诚药业(00267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健全舆情 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1 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 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
东诚药业(0026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保密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发行的证券(含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上公开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 ...
东诚药业(00267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东诚药业(0026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 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 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供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 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出资设立,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公司;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出资设立,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但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各级控股子公司应遵循被制度规定,上级子公司控制下级子公司的, 应按照本制度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子 ...
东诚药业(0026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 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高公司的诚信度,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烟台东诚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 ...
东诚药业(002675)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8-28 22:4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 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 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 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 传闻,发现可能对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