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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投资设立机器人业务公司
新浪财经· 2025-09-29 20:41
公司战略与投资 - 全资子公司黄山光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黄山光洋机器人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1] - 投资旨在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业务发展,并加速机器人用精密零部件项目的研发进程和业务布局 [1] - 投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
光洋股份:与东方富海等共同投资设立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网· 2025-09-29 20:36
基金设立概况 - 光洋股份拟与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黄山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黄山建投富海光洋机器人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 基金总规模为3亿元人民币[1]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亿元,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50%[1] 基金投资方向 - 设立基金的投资方向将围绕人形机器人、具身智能零部件、低空经济等领域[1] - 投资范围包括上述领域的上下游相关产业机会[1] 关联方关系 - 东方富海作为公司间接股东,间接持有公司5.41%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1] - 黄山城投作为公司间接股东,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1] -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黄山城投比照为公司关联方[1]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9 20:33
股份买卖通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可转让额度计算 - 中深登记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1] 新增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2] 离任后股份转让 - 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2] -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出售股票数量占比不超50%[12]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股份变动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3] 减持股份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日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9]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披露减持进展[19] 减持结果公告 - 实施完毕,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时间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20] 强制执行披露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20] 违规买卖处理 - 违规“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董事会收回收益[20][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买卖,参照收益收回规定执行[21] 持股变动义务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报告和披露[22] 监管与处罚 - 深交所对相关人员买卖进行日常监管[22]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处罚[24]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9 20:33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拟选董事人数[9] - 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10] - 选独董和非独董分别计算选票数[10]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票数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半数[12] - 当选人数不足时两个月内再选缺额董事[12] - 得票相同且最少可能再次选举[12]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其他信息 - 涉及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16] - 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16]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审计、提议聘请审计机构等[7]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内部审计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进行检查[8] 会议记录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09-29 20:33
离职管理办法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于2025年9月28日审议通过[1]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4] 辞任生效与补选 - 董事辞任,收到报告之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5] 离职后义务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7] - 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8]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11]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9-29 20:33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7] -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项账户,专户不存非募集资金[7] - 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协议并公告[7] 募投项目相关 - 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10]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拟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发表意见并披露[21] - 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涉关联交易按规则履行程序[17][18] - 对外转让或置换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0] 资金使用规则 - 按招股书用途,不得擅自改变[10] - 使用经部门申请、财务总监签署、总经理审批、财务执行[10] - 改变用途和用超募资金经股东会审议[11] - 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5] 资金使用差异处理 - 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2]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并报告[19]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23] - 董事会半年全面核查并出具报告[21]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29 20:33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9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送达通知和文件,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5][8]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提请撤换[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12]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7] - 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8]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17] - 董事回避表决有相关规定[17] - 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18] 其他规定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18]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19] - 公司应及时将决议报送深交所备案[2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20:3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规则生效时间 - 议事规则自2025年9月28日起生效实施[16][17]
光洋股份(002708)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20:33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等六类[5] 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十一项内容,中期报告需记载八项内容[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业绩披露规则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8]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同[19] - 董事会秘书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披露解聘原因和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20]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召集会议确定披露时间和编制计划[21] - 定期报告草案经多环节审议后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24] 文件保存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资料由证券事业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2] 临时报告处理 - 证券事业部编写信息披露文稿,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2] - 公司职能部门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并提交文件,证券事业部编制临时报告[22] 信息更正与补充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23][24] 特定发行披露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4] 信息披露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包括准备文件、协调事项等[26] 信息沟通管理 - 公司与投资者等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8] 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监督财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管内外部审计[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