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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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股价涨5.01%,诺安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130.87万股浮盈赚取86.3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13 14:05
公司股价表现 - 11月13日公司股价上涨5.01% 报收13.84元/股 [1] - 当日成交额达7671.32万元 换手率为3.28% [1] - 公司总市值为29.41亿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8月30日 于2016年7月26日上市 [1] - 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同时保持电极箔业务 [1]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新能源汽车电控及驱动系统占比62.02% 电极箔占比37.95% 其他占比0.03% [1] 机构持股动态 - 诺安基金旗下诺安多策略混合A(320016)于三季度新进成为公司十大流通股东 [2] - 该基金持有公司股数130.87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为0.75% [2] - 基于11月13日股价涨幅测算 该基金当日浮盈约86.37万元 [2] 相关基金表现 - 诺安多策略混合A基金成立于2011年8月9日 最新规模为18.55亿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为75.13% 同类排名210/8145 近一年收益率为70.53% 同类排名181/8059 [2] - 该基金成立以来累计收益率为238% [2] - 该基金经理为孔宪政 累计任职时间4年353天 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56.08亿元 [3]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2 04:05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15] - 相关治理制度将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15] - 该调整旨在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15] 注册资本与股份变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华锋转债"已于2025年7月30日摘牌[2][16] - 自2025年4月1日至7月21日,共有1,413,424张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16,244,312股[2][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由196,234,877股增加至212,479,189股,增幅为8.3%[2][16] -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623.487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1,247.9189万元,增幅为8.3%[2][16] 董事会与监事会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 董事会审议的三项议案均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4][7][1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同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5] - 监事会审议的两项议案均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16][18] 后续审议安排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6] - 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10]
华锋股份(00280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公司股本与股东结构 - 2016年6月29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7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21247.9189万元[9] - 设立时总股本6000万股,已发行股份212479189股[17] - 联星集团持股60.05%,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持股28.75%等[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8]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类股份总数25%[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33]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议[4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76] 股东会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73][7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5] -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9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2] - 公司符合条件应每年进行利润分配,可中期现金分红[15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64][165]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3]
华锋股份(00280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11 11:42
金融数据 - 公司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2] - 2025年4 - 7月,1413424张“华锋转债”转股,累计转股数16244312股[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增至212479189股[4] -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1247.9189万元[4] 制度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9]
华锋股份(0028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不迟于召开前三日发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 董事和高管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董事还需股东会审议[8] - 下设工作小组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辅助决策[10] - 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后进行绩效评价[12]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
华锋股份(0028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对外投资审议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项标准需股东会审议[7]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项标准需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可由董事长审批[10] 对外投资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后续管理及财务管理等工作[10] - 财务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和跟踪管理[14] - 审计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子公司[27] 对外投资流程与处理 - 项目按调研、初审、编制报告等程序办理[11] - 满足特定情况可收回、核销或转让对外投资[17][18] 对外投资其他规定 - 派出人员人选由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议决定[23] - 财务部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3] - 定期盘点或核对投资资产确保账实一致[27]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32][33]
华锋股份(0028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3]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成员三分之一,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5] 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收购等金额占净资产30%以下由董事会定,超30%提请股东会批准[9] - 资产抵押金额占总资产30%以下由董事会定,超30%提请股东会批准[11] - 关联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请股东会批准,其他由董事会定[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5][16] - 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表决一人一票,委托需提前三日书面委托[20][25] - 连续两次未出席建议撤换,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问题暂缓表决[21][30] 决议与档案 - 决议超半数董事赞成,未通过一月内无变化不重审,会后两日完成签发公告[30][36][37]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十年[38] 规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不含,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40][41][42]
华锋股份(0028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9]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9]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0]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0]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10]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副董事长、董事等主持[27][2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9] 股东会表决 - 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34] - 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事项[35]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2] - 对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审议时不得修改提案[37][38] - 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记载相关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41]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权益[41] - 股东会会议召集等违反规定,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41]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1]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华锋股份(0028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8][9] - 单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7] - 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风险投资或财务资助[13]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5][32]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5] 资金置换与协议签订 - 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 - 应在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资金使用管理与核查 - 财务部至少每月提供一次资金使用说明[1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15][31] - 财务设台账,内审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31] 资金用途变更与节余处理 - 改变用途包括取消项目等情形,需经审议[24][25][26] - 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10%经董事会等同意后披露,超10%需股东会审议[28] - 节余低于500万或1%可豁免程序,年度报告披露[29] 资金永久性补充与检查 - 项目终止用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条件[29]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核查报告[3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7]
华锋股份(0028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1:4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6][7] - 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注中小股东权益[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1] 独立董事辞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时,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20]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任免建议[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会议资料与信息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4]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