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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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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6] -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申报信息[6] 股份管理 - 因发行股份设限可申请登记限售股,满足条件可解限[7]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股份数据[10]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多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0][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额度计算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算可转让额度[12]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余75%自动锁定[12][14]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1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8] - 减持完毕或期满两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18]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两日内披露[18] - 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公告[19]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增持且拟继续应披露后续计划[20] - 增持期限过半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20] - 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披露[20] - 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应披露实施情况[20] - 发布增持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20]
铭普光磁(002902) - 印章管理规定
2025-08-18 18:47
适用范围 - 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控股超50%的子公司[2] 印章类别与刻制 - 印章分九类,含法定代表人章、公章等[4] - 法定代表人章等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审批刻制[7] - 董事会印章经董事长审批刻制[7] 印章保管 - 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审计部保管监督[9] - 财务专用章等由财务中心保管[9] 用章规定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盖章[10] - 使用印章在OA系统申请并按权限审批[11] 责任追究 - 未执行制度等情形追究人员责任[14]
铭普光磁(00290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 - 管理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4][6] - 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9] 工作要求与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并清除沟通障碍[9] - 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10]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12] 具体工作安排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专人负责[16]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提前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16]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7]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18] 人员与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1]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21]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等素质和技能[20] - 董事会办公室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21] 档案与记录要求 - 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4] - 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4] - 活动记录参与人员等信息[27] - 记录交流内容及问答记录[27] - 说明是否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27] - 记录演示文稿等附件[27] - 包含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27] 制度实施与修改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26]
铭普光磁(00290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18 18:47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2] 独立董事履职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并安排考察[4]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材料,独立董事与注会沟通[4]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4] - 独立董事可提意见,可独立聘外部机构[5] - 提交述职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6] 义务限制 - 年报编制审议期间负保密义务,特定时间禁买卖股票[6]
铭普光磁(00290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重大事项界定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重大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中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日常交易中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8] - 日常交易中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9]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经营方针等需报告[11] 信息报告义务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对重大信息履行告知与配合披露义务[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19]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9]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做出决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决议情况[20] - 就已披露重大事件签署协议,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当日内报告协议主要内容[20]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当日应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1] 保密与责任人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多类人员[23]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24] - 出现特定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立即通知公司并依法披露筹划情况和既定事实[25]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7] 报告时间与违规处理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发生或知悉当日内完成[28]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包含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31]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或有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办理[3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公司各部门等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29]
铭普光磁(002902)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2] 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占比5%以上且超800万元[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7] - 业绩预告差异含变动方向不一致及幅度超20%以上[7] - 业绩快报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8] 处理情形与责任形式 - 从重处理有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形[8] - 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有阻止不良后果等四种情形[9]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五种[14] 经济处罚与参照执行 - 出现相关情况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1]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3]
铭普光磁(002902) - 总裁(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7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等[2] 任职规定 - 有不得担任情形聘任无效,任职中出现则解除职务[5] - 总裁等候选人近36个月受处罚等需披露情况[6] 总裁职责与权限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章程规定职权[8] -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无表决权[8] - 拟定涉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工会或代表意见[9] - 不能履职可指定他人代行,未指定则董事会指定[10] - 对外投资等事项按标准审批,总裁有相应审批权[19] - 总裁应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相关情况[21][22] 副总裁与副总经理职责 - 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可代行总裁职权[12] 财务总监职责 - 对财务、会计活动管理监督,对财务数据负责[3] - 对总裁负责,协助做好财务工作[14] - 主管审批财务收支,报表等须其签署[14] 办公会议 - 1/3以上高管提议时总裁应主持召开[17] - 是研究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重要问题形式[17]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18: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会议记录保存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1]
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18:47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需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5] - 有行政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相关部门与职责 - 设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0] - 公司保障工作和培训经费[10] - 明确各部门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等[10]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4]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15] 其他规定 - 离任做好交接,签订保密协议[16] - 失职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可问责[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21]
铭普光磁(00290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8 18:4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作决议[12] 资金占用与结算 - 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应及时制定清欠方案,严格控制“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实施条件[11]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后应及时结算,限制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5]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5] 财务审计与公告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就说明公告[11]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有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的义务,违规者董事会将给予处分[15]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5]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给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处分外公司有权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5] 担保规定 - 全体董事应审慎对待和控制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违规或失当担保产生损失需承担连带责任[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8] 司法冻结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申请对侵占资产的控股股东或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