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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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0029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聘期1年,可续聘[10] 人员与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更换与关注事项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情形[15] - 关注事务所近3年处罚、项目立案、费用变动等情况[1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盛视科技(0029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才可再次使用闲置资金临时补充[11]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在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主要内容[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0]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项目调整与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二日内公告[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相关信息,涉关联交易等按规定履行程序[1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7]
盛视科技(0029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2
担保对象与比例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股权比例超50%的子公司等[3]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7] 担保审批 - 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可对风险较小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6]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股东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披露追偿情况[19] 担保管理 - 需披露担保相关决议、总额及占比等内容[19] - 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并通报相关部门[29] - 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0]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37]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不及时偿债,董事会应追讨并追究责任[21]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披露并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2] - 担保经办人员履职不当,公司将追究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盛视科技(002990)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2025-08-14 19:30
未来展望 - 未来三年为2024 - 2026年[2] 利润分配 - 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母净利润10%[5] - 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分别为80%、40%、20%[5] - 重大投资或支出界定[5]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6] - 政策调整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实施规划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0]
盛视科技(00299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雪莲)
2025-08-14 19:3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雪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且任职数量、时长合规[10][11]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并承担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2]
盛视科技(00299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4 19:30
股份变动 - 公司将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合计2.975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1,307,388股减至261,277,638股[3]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1,307,388元减至261,277,638元[3] 公司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4][5] -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新增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与销售[6]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邮政编码为518000[8]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27.7638万元,实收资本为26,127.7638万元[8] - 《公司章程》修订后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法定代表人[8] - 《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相关权责规定[8] - 《公司章程》修订后股东可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3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127.7638万股,均为普通股[10]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可转债等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1]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享有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等八项权利[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6]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3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3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9]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0]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40]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3] -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配,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4] -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47][4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9]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后,现任监事刘建波、杨纲和肖辉远将离任[53]
盛视科技(00299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4 19:30
董事管理 - 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
盛视科技(00299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雪莲)
2025-08-14 19:30
独立董事提名 - 张雪莲被提名为盛视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张雪莲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张雪莲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7] - 张雪莲无不良记录且任职数量合规[10] - 张雪莲在盛视任职未超六年[11] 声明承诺 - 张雪莲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担责[11] - 张雪莲声明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13]
盛视科技(00299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14 19:3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议案[2]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3] - 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继续履职[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非独、3独董、1职工代表董事[2] - 独董候选人比例不低于1/3,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未超1/2[4] 董事持股 - 瞿磊直接持股16020万股,间接持股549.1955万股[8] - 蒋冰直接持股27.21万股,间接持股150万股[9] - 苗应亮直接持股10.81万股,间接持股30万股[11] 独立董事情况 - 三位独董候选人已获资格证书,任职待深交所审查[3] - 张雪莲、黄新未持股,无关联关系,资格合规[15][17]
盛视科技(00299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新)
2025-08-14 19:30
董事会提名 - 盛视科技董事会提名黄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符合规定[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未受谴责批评[9][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及任期符合要求[11]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关责任[12]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及时报告督促辞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