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3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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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0 17:5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30 通过腾讯会议以现场和视频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微信等方式送达 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杜永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备查文件 因工作需要,王安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经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一致 同意选举杜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
易成新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30 17:3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
易成新能: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30 17:3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14:3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符合规定[3][10]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76人,代表股份1,169,215,771股,占总股份62.4121%[5]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160,920,369股,占总股份61.9693%[6]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8,295,402股,占总股份0.4428%[7] -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73人,代表股份27,437,847股,占总股份1.4646%[8] 提案表决情况 - 提案1.00总表决同意415,455,35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23%[11] - 提案2.01总表决同意415,436,45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677%[12] - 提案2.02总表决同意415,463,45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742%[13] - 提案2.05总表决同意415,461,451股,占比99.7738%;中小股东同意26,495,747股,占比96.5664%[17] - 提案2.06总表决同意415,453,951股,占比99.7720%;中小股东同意26,488,247股,占比96.5391%[18] - 提案2.07总表决同意415,452,951股,占比99.7717%;中小股东同意26,487,247股,占比96.5354%[20] - 提案2.08总表决同意415,413,951股,占比99.7623%;中小股东同意26,448,247股,占比96.3933%[21] - 提案2.09总表决同意415,453,951股,占比99.7720%;中小股东同意26,488,247股,占比96.5391%[22] - 提案2.10总表决同意415,284,951股,占比99.7314%;中小股东同意26,319,247股,占比95.9232%[24] - 提案2.11总表决同意415,532,351股,占比99.7908%;中小股东同意26,566,647股,占比96.8248%[25] - 提案2.12总表决同意415,452,551股,占比99.7716%;中小股东同意26,486,847股,占比96.5340%[27] - 提案2.13总表决同意415,453,951股,占比99.7720%;中小股东同意26,488,247股,占比96.5391%[28] - 提案3.00总表决同意415,454,951股,占比99.7722%;中小股东同意26,489,247股,占比96.5427%[29] - 提案5.00总表决同意415,454,951股,占比99.7722%,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7,800股,占比0.0091%[31] - 提案5.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9,247股,占比96.5427%,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7,800股,占比0.1378%[32] - 提案6.00 - 10.00、12.00 - 14.00总表决同意415,454,951股,占比99.7722%,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7,800股,占比0.0091%[33][35][36][38][40][41] - 提案6.00 - 10.00、12.00 - 14.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9,247股,占比96.5427%,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7,800股,占比0.1378%[33][35][36][38][40][41] - 提案11.00总表决同意415,454,051股,占比99.7720%,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8,700股,占比0.0093%[38] - 提案11.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8,347股,占比96.5395%,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8,700股,占比0.1410%[39] - 提案15.00总表决同意415,454,951股,占比99.7722%,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7,800股,占比0.0091%[42] - 提案15.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9,247股,占比96.5427%,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7,800股,占比0.1378%[42] - 提案18.00总表决同意415,454,951股,占比99.7722%,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7,800股,占比0.0091%[46] - 提案18.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9,247股,占比96.5427%,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7,800股,占比0.1378%[46] - 提案20.00总表决同意415,452,051股,占比99.7715%,反对912,700股,占比0.2192%,弃权38,800股,占比0.0093%[48] - 提案20.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6,347股,占比96.5322%,反对912,700股,占比3.3264%,弃权38,800股,占比0.1414%[48] - 提案21.00总表决同意415,453,051股,占比99.7717%,反对910,800股,占比0.2187%,弃权39,700股,占比0.0095%[50] - 提案21.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7,347股,占比96.5358%,反对910,800股,占比3.3195%,弃权39,700股,占比0.1447%[50] - 提案22.00总表决同意415,453,951股,占比99.7720%,反对911,800股,占比0.2190%,弃权37,800股,占比0.0091%[50] - 提案22.00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6,488,247股,占比96.5391%,反对911,800股,占比3.3231%,弃权37,800股,占比0.1378%[51]
易成新能:关于收到重大资产出售第一期交易价款暨支付购买资产交易价款的公告
2024-09-30 17: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 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 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平煤隆基")80.20%的全部 股权,交易对价为 874,190,798.55 元,同时向平煤隆基购买其持有河南平煤隆 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光伏材料")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38,367,558.45 元。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及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约定,公司已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中国平煤神马支付的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即人民币 445,837,307.26 元。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5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 ...
易成新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4-09-24 17:02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 神马")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 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煤光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如下: 4、交易标的及其董事、监事、 ...
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2024-09-24 16: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易成新能拟出售平煤隆基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光伏100%股权[2] 股票交易情况 - 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为本次重组股票交易自查期[5] - 杜永红等5人计划增持不低于120,000股[8] - 2024年5月29日中国平煤神马非交易过户减持302,768,990股[14] - 截至2024年8月14日,中国平煤神马结余752,812,220股[14] 个人买卖情况 - 杜永红等多人在2024年有股票买卖及结余情况[6][7] 其他事项 - 因开封炭素未完成业绩承诺,上市公司1元回购注销中国平煤神马302,768,990股[14] - 张晓超承诺自查期卖股未利用内幕信息[12][13] - 独立财务顾问未发现内幕交易直接证据[16] - 自查主体买卖与重组无关联,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16]
易成新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9-24 16:58
交易自查 - 自查期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七类主体[9] 人员持股 - 杜永红等多人在自查期有买卖记录,截至2024年8月14日有不同结余股数[10] -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公告[12] 股份变动 - 2024年5月29日中国平煤神马非交易过户减少302,768,990股[18] - 截至2024年8月14日中国平煤神马结余股数为752,812,220股[18] - 因开封炭素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1元回购注销中国平煤神马302,768,990股[19] 合规声明 - 相关人员承诺无内幕交易等行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或刑事责任[12][13][15][17][18] - 若违规愿上缴所得收益给公司[13][15][18] - 中国平煤神马相关主体无内幕交易相关情形[20] - 北京德恒律师认为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22]
易成新能: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4-09-13 19:16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证券代码:30008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摘要(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交易对手方一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对手方二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 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 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如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 ...
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4-09-13 19:16
交易概况 - 公司受易成新能委托担任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独立财务顾问[5] - 出售平煤隆基80.20%股权,购买平煤光伏100.00%股权,为不可分割整体[11][16] - 《购买资产协议》和《出售资产协议》于2024年8月14日签署[11] - 报告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 - 4月,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30日[11] 交易作价 - 出售平煤隆基80.20%股权作价87,419.08万元,购买平煤光伏100.00%股权作价3,836.76万元[16] - 平煤隆基评估结果109,001.34万元,增值率 - 4.15%;平煤光伏评估结果3,836.76万元,增值率 - 38.04%[19][20] 财务影响 - 2024年4月30日交易前总资产1726322.69万元,交易后1504086.04万元[25] - 2024年4月30日交易前资产负债率58.05%,交易后53.17%[25] - 2024年1 - 4月交易前营业收入112759.15万元,交易后101909.12万元[25] - 2024年1 - 4月交易前净利润 - 43921.21万元,交易后 - 11310.34万元[25] 交易进展 - 交易已获上市公司董事会、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批复、评估备案和国资备案[28][30][31][32] - 交易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其他可能的批准或核准[33] 公司业务 - 交易前公司从事新能源和新材料研发应用等多项业务[23] - 交易后将剥离平煤隆基,购买平煤光伏股权提升经营效益[23] 担保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为平煤隆基担保金额26,800.00万元[58][59] - 2024年7月17日平煤隆基提前偿还1亿元银行贷款,担保余额1.68亿元[60] 平煤隆基业绩 - 2024年1 - 4月营业收入11,226.80万元,净利润 - 32,610.87万元[61] - 2023年度营业收入630,517.36万元,净利润18,062.38万元[61] - 2022年度营业收入714,906.40万元,净利润14,700.11万元[61] 公司未来策略 -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45] - 完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回报投资者[46] 公司历史 - 2015年11月公司名称由“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30] - 2024年公司回购注销3.03亿股,减少注册资本3.03亿元[139] 产能情况 -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规划产能4GW,实际产能达10GW[142] - 光伏电站当前装机容量达227.62MWP[143] - 锂离子电池年产能达1.5GWh[144] - 全钒液流储能电站电堆年产能300MW[145] 中国平煤神马情况 - 持有上市公司48.51%的股份[158] - 2023年资产总额25824380.55万元,负债总额18019078.49万元[185] - 2023年营业收入16066135.38万元,净利润534800.86万元[185]
易成新能: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2024-09-13 19:16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证券代码:30008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方名称 | | --- | --- | | 交易对手方一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对手方二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九月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全部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 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保证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