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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3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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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2] 任期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办公会对非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8] - 总经理办公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未超过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会前三天征集议题[12]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等[15][16] 生效规则 - 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3]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3]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信息披露与更换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 拟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陈述意见[11]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监督与评价 - 审计委员会需对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4] - 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5] 制度相关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特定事务所[16] - 董事会应按要求及时报告相关处罚[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6]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1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应公平对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 - 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股东会等[5]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1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5]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并及时结算[4] - 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4]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审批并收费[5] - 关联交易需签真实合同,无法执行应说明并解除[7] 资金占用处理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并公告[6] - 资金占用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有规定[8][9] 责任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董事、高管协助关联方侵占资金或资产将受处分[12] - 违规致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损失对责任人追责[13] 特殊措施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9] - 10%以上股东可报告并提请开股东会[10] 办法相关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4] - 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4]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买卖前17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6]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0] - 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10] 转让规则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可转额度[9] 报告与披露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本次变动披露日期、数量等信息[16] 违规处理 - 大股东违规收益归公司,严重将处分[15] - 董事、高管违规可要求引咎辞职[15] - 严重触犯法规移送司法[15]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18]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以法规为准[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交易流程 - 交易人提交问询函并确认知悉规定[21][22] - 董事会确认问询函并决定是否同意[25] - 确认函双方各执一份[25]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制度范围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下设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2] 信息定义 - 所指信息是影响股价的未公开信息[3] 保密义务 - 特定期间董高及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外部报送要求,登记相关人员[5] - 与外部签保密协议或要求其出承诺函[5] 制度管理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后生效[8]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保持独立性[5][6]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9] 工作要求与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人员档案保存10年[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8]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3]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内控出具自我评价报告[24] 其他相关规定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9]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要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0]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工作[3]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保荐机构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25] - 公司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6] - 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专项说明[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2]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中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0]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等特定情形2个工作日内报告[5] - 预计年度净利润变动超50%需报告[11] - 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1亿需报告[11]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重大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管理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4] - 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有收集报告义务[4] 报告相关 - 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多事宜[15] 制度规定 - 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17] - 未上报追究责任[1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7]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7]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 ...
顺网科技(300113) -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9:49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以及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沟通工 作,统一负责与投资者、股东的接待、咨询以及服务工作。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是指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按照规定填写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 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 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