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

搜索文档
通源石油:公司章程
2024-10-08 19: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458629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8458629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6个月内认购增资成为股东的,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转让新增股份不超总额50%[2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1] -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9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9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9] - 股东大会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1]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可分配利润为正、资产负债率低于70%等[133] - 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20天通知[142] - 控股股东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6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1][152] - 债权人自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7]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57]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6]
通源石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4 17:2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0月10日15: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15:00[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15:00[14] 股权登记与审议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30日[3] - 会议审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00 - 12:00、13:00 - 15:00[6] - 登记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6] 投票代码与简称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164,投票简称为通源投票[12]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8]
通源石油:公司章程
2024-09-24 17: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0,908,629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90,908,629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公司因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因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6个月内认购增资成为股东的,上市交易之日起2年内,转让新增股份不超总额50%[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7 - 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或监事会提起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份质押与关联关系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31]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35]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7] - 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8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47]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才可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5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5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7]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72]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73]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7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或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推荐[75]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推荐[75]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3]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4]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7]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87]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9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9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0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2] - 公司设总裁1名,常务副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5]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5]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120]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23] -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2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5] 财务与分红相关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9] - 股东大会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1]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1] - 现金分红条件包括可分配利润为正、资产负债率低于70%等[133] - 重大投资计划指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35]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3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20天通知[141][142] 其他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6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1][152]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56]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57]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57]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6]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48] - 公司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148]
通源石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7:27
会议信息 - 通源石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1] - 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4]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通源石油: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9-24 17:2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需股东大会审议[2] - 经营范围新增劳务派遣服务[3] -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3]
通源石油:关于公司被认定为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2024-09-04 16:27
公司荣誉 - 公司近期被认定为2024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 公示信息 -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9月2日[1] 影响说明 - 认定利于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对未来发展有积极影响[2] - 本次认定不会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2]
通源石油: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16:28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4-028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园先生主持。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 ...
通源石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6:28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 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1,413,610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0.2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5,303,599.7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696,390.4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到位,并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 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11 号《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根据公司 ...
通源石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15 16:28
| | | 占用方与上 | | 2024年初占用 | 2024年上半年占用累 | 2024年上半年占用 | 2024年上半年 | 2024年6月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 计发生金额(不含利 | 资金的利息(如 | 偿还累计发生 |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联关系 | | 资金余额 | 息) | 有) | 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 | | | | | | | | | ...
通源石油: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8-15 16:28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源石油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玉林 | 联系电话:1891118887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光 | 联系电话:1857663995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 |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 是 | |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覧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