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通退(30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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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通: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格隆汇APP· 2025-11-26 20:06
公司上市状态变动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和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1]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1]
股市面面观丨强化投资者保护 年内强制退市公司已达24家
新华财经· 2025-11-26 19:56
2025年末A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与监管态势 - 临近2025年年终,*ST苏吴(600200)与*ST东通(300379)于11月25日晚间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或将终止上市,并自11月26日起停牌 [2] - 截至11月26日,年内已有29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公司24家(A股22家,B股2家),主动退市公司5家 [2] - 一日内两家公司相继触及退市红线,反映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及打破造假“生态圈”的决心,源于退市制度的持续完善,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并适度降低了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 [2][4] *ST苏吴与*ST东通具体违法事实 - *ST苏吴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 *ST东通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年内退市公司结构分析 - 在*ST苏吴和*ST东通前,年内已有锦州港、普利制药、卓朗科技等多家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而自2016年至2024年底,A股市场仅有9家公司因此被强制退市 [5] - 因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退市)的公司已达7家,在年内已退市上市公司中占比最高,其中*ST富润同时触发了面值退市和市值退市(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 [6][8] - 因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达到7家,其中3家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4家因“被*ST后首个会计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监管政策与投资者保护动向 -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已于2025年10月27日起实施,意见指出将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相关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5] -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6]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9: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1]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未提出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1]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财务造假事实与手法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 公司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3] - 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公司因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后续法律追责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300379 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9: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2] 财务造假事实与数据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4]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欺诈发行与造假手法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4] - 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4] - 财务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监管处罚与后续追责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5]
*ST东通(300379.SZ):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格隆汇APP· 2025-11-26 19:45
公司收到监管处罚及退市决定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实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1] 公司触及的退市规则 -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9:45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收到深交所《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因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3] 财务造假详情 - 2019年至2022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 [3] - 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3]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虚增利润7948.22万元 [3] - 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219.43% [3] 欺诈发行与处罚 - 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募集说明书》引用虚假财务数据 [4]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4] -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造假手法与责任 - 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后续程序与影响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 - 若未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3] -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移送公安机关 [5]
*ST东通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北京商报· 2025-11-26 19:17
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11月26日晚间披露公告,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深交所拟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依据是,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就终止上市决定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1]
连续4年财务造假,终止上市!
财联社· 2025-11-26 18:50
退市决定及原因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 后续程序与权利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2] 退市后安排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 [3] -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3]
*ST东通: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格隆汇APP· 2025-11-26 18:32
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 后续程序与安排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1]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1]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 [1] -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ST东通(300379) -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11-26 18:22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ST 东通 公告编号:2025-116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 项、第 10.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 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 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 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 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一)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停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9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