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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79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 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23:00
退市决定与违规事实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 -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2] - 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终止上市后将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转让[2] 财务造假细节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3]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3] - 财务造假手法主要通过2018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进行,时任董事长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该行为[4] 欺诈发行与融资情况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3]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3] - 根据融资结构统计,上市以来募资总额为354,703.58万元,其中直接融资359,202.00万元,占比101.27%,股权再融资345,049.00万元,占比97.28%[4] 监管处罚与市场影响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5]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停牌前一天股价上涨7.86%,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为35.66%[5][6] - 龙虎榜数据显示,停牌前一日买入和卖出营业部均来自东方财富证券,买入总计3115.18万元[6] 公司背景 - 东方通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定位为中国中间件的开拓者和领导者[7] - 公司为大安全及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体系包括"安全+"、"数据+"和"智慧+"三大类[7] - 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并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研制任务[7]
30037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22:53
上市终止与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终止上市事宜 [2]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转让 [2] 财务造假详情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 - 2019年虚增收入6145.10万元,虚增利润5222.79万元;2020年虚增收入8485.06万元,虚增利润5877.42万元 [2] - 2021年虚增收入12550.58万元,虚增利润7948.22万元;2022年虚增收入16052.95万元,虚增利润12369.20万元 [2] - 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融资与欺诈发行 - 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3] - 2023年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3] - 上市以来募资统计显示直接融资为359,202.00万元,占总募资的101.27%,其中股权再融资(主要为定向增发)为345,049.00万元,占比97.28% [5] 造假手法与责任人处罚 - 财务造假手法为通过2018年12月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5]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5]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6] 市场交易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 [6] - 停牌前一天(2025年11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上涨7.86%,收盘价3.02元,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35.66% [7] - 当日龙虎榜数据显示,买入总计3115.18万元,卖出总计2071.09万元,上榜营业部均来自东方财富证券 [7] 公司背景 - 公司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定位为中国中间件的开拓者和领导者 [7] - 公司为大安全及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体系包括"安全+"、"数据+"和"智慧+" [7] - 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承担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制任务 [7]
300379,重大违法强制退市!2年前才融资22亿,上市11年累计融资近36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22:44
退市决定与违规事实 - 深圳证券交易所向*ST东通下发《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3] 财务造假细节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融资与欺诈发行 - 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金额近36亿元,2023年6月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4] - 2023年定增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4] - 上市以来募资统计显示直接融资为359,202.00万元,占总融资的101.27% [6] 造假手法与责任人处罚 - 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6]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6] - 证监会决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7] 公司背景与近期交易 - 公司于2014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第一家中间件A股上市公司,连续十二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8] - 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股东数量为45869户 [7] - 停牌前一天(2025年11月25日),公司股价上涨7.86%,成交额达4.93亿元,换手率为35.66% [8]
北京东方通科技被罚22900万,涉信息披露违规等
搜狐财经· 2025-11-26 20:58
公司违法行为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1] - 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1][4] - 公司于2022年6月至11月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2023年6月7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发行股数106,024,096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92元[4]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总额22,900万元罚款,其中信息披露违法罚款900万元,欺诈发行罚款22,000万元[2][11][12] - 时任董事长黄永军被警告并处以2,6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9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700万元[2][12] - 黄永军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董监高职务[3][13] - 其他责任人徐少璞被罚650万元,李忱被罚350万元,李鹏被罚300万元,齐红被罚250万元,李宁被罚150万元,陈忠国被罚50万元[2][15] 违法责任认定 - 黄永军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违法行为,为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供资金支持,明知并放任公司虚增收入利润[5][10] - 徐少璞作为董事、财务总监知悉部分虚增事项但未勤勉尽责,齐红作为监事负责泰策科技财务工作知悉部分事项但未尽责[6][10] - 李忱、李鹏、李宁、陈忠国等泰策科技管理人员参与实施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行为,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6][7][11]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20:55
公司面临终止上市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终止上市原因为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1]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1]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整理期结束后摘牌并终止上市,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与金额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金额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虚增利润3.14亿元 [3] 欺诈发行与造假手法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3] - 该次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3] - 财务造假手法涉及:公司于2018年12月收购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随后通过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监管处罚与后续措施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3] - 公司还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被罚2.29亿元 东方通或因“重大违法”被强制退市
中国经营报· 2025-11-26 20:11
公司处罚与违法事实 - 公司因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财务造假以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被北京证监局处以2.29亿元人民币罚款 [2]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泰策科技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2.29%、13.25%、14.54%、17.68%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11%、22.72%、30.35%、219.43% [3] - 公司在2022年6月至11月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的虚假财务数据,该次发行于2023年6月完成,募集资金总额为22亿元人民币 [3][4] - 前述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并于11月26日起停牌 [2][5] 相关责任人处罚 - 除公司外,另有7名责任人共被罚款4440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永军被罚款2650万元人民币(包括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95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7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4][5] - 监管机构认定黄永军组织、指使案涉违法行为,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 [5] 监管态度与行业影响 - 证监会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体现了强监管态势和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2][6] - 律师观点认为,监管处罚和“行刑衔接”可以增强法律威慑力,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违法成本,对打击证券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6] - 行业律师判断,当前证券市场“强监管”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监管,呈“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状态 [6] - 强监管被认为可以加大上市公司违法成本,警示震慑违法行为,促使上市公司做好治理和信息披露,同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和优化融资环境 [7][8] 监管执法建议 - 有建议指出,针对出现重大财务造假嫌疑的上市公司,应加快立案查处速度,这不仅涉及违法违规定性,也关系到投资者民事赔偿诉讼的证据完善,并有利于公司尽快回归正常或股票尽早退市 [8] - 建议对证券违规案件的查处时间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缩短,以提高效率 [9] - 建议对已丧失赔付能力的退市公司,相关部门可考虑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救助,同时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家出入境管理部门联动,防止违规人士出逃 [9]
*ST东通:深交所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格隆汇APP· 2025-11-26 20:06
公司上市状态变动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1] - 公司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和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1] 公司监管处罚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1]
股市面面观丨强化投资者保护 年内强制退市公司已达24家
新华财经· 2025-11-26 19:56
2025年末A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案例与监管态势 - 临近2025年年终,*ST苏吴(600200)与*ST东通(300379)于11月25日晚间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或将终止上市,并自11月26日起停牌 [2] - 截至11月26日,年内已有29家公司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公司24家(A股22家,B股2家),主动退市公司5家 [2] - 一日内两家公司相继触及退市红线,反映出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及打破造假“生态圈”的决心,源于退市制度的持续完善,新规明确“连续三年及以上造假即坚决出清”并适度降低了造假金额和比例的认定标准 [2][4] *ST苏吴与*ST东通具体违法事实 - *ST苏吴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且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 *ST东通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且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构成欺诈发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4] 年内退市公司结构分析 - 在*ST苏吴和*ST东通前,年内已有锦州港、普利制药、卓朗科技等多家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而自2016年至2024年底,A股市场仅有9家公司因此被强制退市 [5] - 因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面值退市)的公司已达7家,在年内已退市上市公司中占比最高,其中*ST富润同时触发了面值退市和市值退市(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 [6][8] - 因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达到7家,其中3家因“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4家因“被*ST后首个会计年度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监管政策与投资者保护动向 -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已于2025年10月27日起实施,意见指出将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相关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5] -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通过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6]
300379,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9: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1]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若逾期未提出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1]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需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1] 财务造假事实与手法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 公司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2]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2] - 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与利润 [3]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3] 欺诈发行与监管处罚 -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1]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其《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财务数据 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3] - 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 公司因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 后续法律追责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4]
300379 终止上市!
证券时报· 2025-11-26 19:50
公司面临强制退市 - 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ST东通股票上市交易 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2] - 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审议是否终止上市 [2] - 若股票被终止上市 将进入退市整理期 整理期结束后摘牌 公司应确保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2] 财务造假事实与数据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2][4]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收入6145.10万元、8485.06万元、12550.58万元、16052.95万元 [3] - 2019年至2022年分别虚增利润5222.79万元、5877.42万元、7948.22万元、12369.20万元 其中2022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9.43% [3] - 2019年至2022年期间累计虚增收入4.32亿元 累计虚增利润3.14亿元 [4] 欺诈发行与造假手法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定增募集资金总额约22亿元 [4] - 定增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引用了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虚假财务数据 在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4] - 财务造假手法涉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 [4]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黄永军明知并放任、默许公司虚增收入、利润 [4] 监管处罚与后续追责 - 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 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4] -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 证监会将严格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