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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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电气参股成立凯发中特智慧(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
证券之星· 2025-07-31 07:42
公司成立与股权结构 - 凯发中特智慧(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澎飞,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由凯发电气、福建奇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中特新联科技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1] 经营范围与业务布局 - 主营业务涵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与转让等科技创新服务 [1] - 新能源领域覆盖储能技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及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1] - 设备制造与销售包括电池制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销售及发电机组制造/销售 [1] - 配电系统业务涉及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销售及智能输配电设备制造/销售 [1] - 仪器仪表制造涵盖电工仪器仪表、智能仪器仪表及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与销售 [1] - 进出口业务包含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及进出口代理服务 [1] - 辅助业务包含计算机软硬件零售/制造/批发、蓄电池租赁及电动自行车销售 [1]
凯发电气(300407)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7-17 16:15
担保情况 - 中小担为天津华凯1000万元贷款担保,公司按股权比例反担保[2] - 2025年为天津华凯担保不超12000万元,已提供4151.469万元[3] - 截至公告日,为天津保富等共计担保33847.009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18.85%[10] 财务数据 - 天津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4年末资产9830.09万元,负债6785.83万元,净资产3044.26万元[6] - 2024年度营业收入1064.51万元,营业利润 -2156.54万元,净利润 -2148.92万元[6] 其他信息 - 公司持有天津华凯49.71%股权[5] - 天津华凯向农行申请1000万元短期贷款,期限12个月[8] - 公司保证反担保期间为三年[9]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利情形[10]
凯发电气: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20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15,349,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3,153.49144万元(含税)[1] -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991039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4]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分红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51,349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去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4] 税务处理 - 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元(扣税后)[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红利税,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2]
凯发电气(30040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25-07-01 17:22
权益分派 - 2024年以315,349,144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共分配股利3153.49144万元[2][3][5]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0.991039元[2][10]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6]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6] - 现金红利于2025年7月8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9]
凯发电气(300407)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2025-06-23 19:30
股份转让 - 孔祥洲以9.1953元/股转让10,500,000股给中特智慧能源[8,14,17,18] - 转让总价款96,550,650元[18] - 转让比例3.33%[15] 股权变动 - 孔祥洲持股降至41,116,220股,比例降至13.04%[14,15] - 无限售股交易后为2,404,055股(占比0.76%)[15] - 有限售股交易前后均为38,712,165股(占比12.28%)[15] 协议相关 - 《股份转让协议》2024年12月27日签署[14,16,18] - 转让价为协议签署日前20日交易均价80%[18] - 付款分三阶段,按时间节点支付[19] 其他 - 受让方承诺过户后12个月内不减持[25] - 2025年5月19日调整协议生效条款[25] - 协议转让股份2025年6月19日过户[38]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37]
凯发电气(30040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3 19:30
股份转让 - 转让16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32%,2025年6月19日完成过户[2] 权益变动 - 孔祥洲减持1050万股,变动后持股41116220股,占比13.04%[3] - 变动前持股51616220股,占比16.37%,不触及要约收购[3] 其他 -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315349144股[3] - 本次变动无违规,过户后遵守减持规定[5]
凯发电气: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2 16:40
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 股东王伟、王勇于2024年12月27日与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合计1,68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5.32%)[1] - 转让方包括孔祥洲、王伟、王勇三人,受让方为淮安中特[1] - 相关公告包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69)及两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 过户登记于2025年6月19日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确认文件[3] - 过户前后持股变化: - 孔祥洲持股从16.37%(51,616,220股)降至13.04%(41,116,220股)[3] - 王伟持股从5.51%(17,386,960股)降至4.15%(13,086,960股)[3] - 王勇持股从2.85%(9,000,000股)降至2.22%(7,000,000股)[3] - 淮安中特持股从0%增至5.32%(16,800,000股)[3] 股东结构及控制权影响 - 过户后孔祥洲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13.04%[4] - 淮安中特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4] - 公司强调实际控制人未变化,治理结构及经营不受重大影响[4][5] 补充协议条款 - 受让方淮安中特承诺过户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获股份[2] - 《补充协议》调整生效条款为双方签署后即具约束力,满足签字盖章条件后生效[2] 合规性说明 - 本次转让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规定[4][5] - 公司声明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5]
凯发电气(300407)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5-06-22 15:46
股份转让情况 - 2024年12月27日拟转让1680万股,占总股本5.32%[1] - 2025年6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4] 股东持股变化 - 孔祥洲转让后持股占比降至13.04%[5] - 王伟转让后持股占比降至4.15%[5] - 王勇转让后持股占比降至2.22%[5] - 淮安中特转让后持股占比达5.32%[5] 其他要点 - 转让符合规定,不影响控股权和经营[7][8] - 受让方12个月内不减持[2] - 过户后淮安中特成5%以上股东[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