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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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30043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 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对外投 资指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二)有利于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股东 价值最大化; 1 / 8 (一)独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经济实体; (三)对现有或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证券投资; (六)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七)委托理财; (八)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九)其他投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 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
金石亚药(300434) -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7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41 | | 第二节 | 内部 ...
金石亚药(30043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 ...
金石亚药(30043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产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国 有六大银行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资信状况较好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 性存款、R1 低风险等级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不 在上述约束范围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金石亚药(30043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 ...
金石亚药(30043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 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和控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公 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 据,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金石亚药(3004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 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 ...
金石亚药(30043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影响债券交易价格的属内幕信息[8]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两交易日内交档案至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3]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7] 报备要求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等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5] 自查与责任 - 公司应在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交易[1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追究责任并报送披露[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23]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2]
金石亚药(3004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 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金石亚洲医药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提交书面 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收到书面报告后将及时 对外披露有关情况。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 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 ...
金石亚药(300434)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21:08
特定对象相关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4]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和来访信息登记表[31][14] 会议相关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裁)、财务负责人等[10] - 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2] 股东沟通相关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沟通[11] 信息公布相关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11] 人员管理相关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3] 沟通记录相关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时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资料[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两交易日内,公司应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相关附件[32][14] 信息关注与披露相关 -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13] - 公司应关注互动易信息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3][14] 档案管理相关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34][15] 备案相关 - 董事会秘书按要求将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35][15] 调研与采访限制相关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6][15] 信息泄露处理相关 - 公司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发布公告并采取措施[37][15] 制度执行与生效相关 - 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38][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审议通过日起生效[40][17] 承诺书相关 - 承诺书有效期需填写具体日期,授权个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