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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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对外担保制度
2024-04-27 01:2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 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7 01:2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 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 关报告、公司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平治信息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7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12,919 股 ...
平治信息: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2024-04-27 01:2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或"公司")2020 年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平治信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7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12,919 股, 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869,96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15,9 ...
平治信息: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7 01:21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平治信息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656 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 息")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653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 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 ...
平治信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4-27 01:21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7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12,919 股,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869,965.3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920,298.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949,66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
平治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1:21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7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 加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君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 ...
平治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7 01:2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本 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历次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 等事项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
平治信息: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7 01:21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文件[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2] - 召开地点为价值在线(www.ir - online.cn),方式为网络互动[2] - 董事长郭庆等人员出席[2] 投资者参与 - 2024年5月10日15:00 - 17:00可通过指定网址或小程序码互动[3] - 2024年5月10日前可进行会前提问[3]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戴雯雯,电话0571 - 88939703等[4] 查看途径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可通过价值在线或易董app查看[4]
平治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连勇)
2024-04-27 01:21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8次,独立董事通讯表决出席8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议案审议 - 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6] - 2023年8月30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7] - 2023年10月24日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7] - 2023年4月27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薪酬方案[7] 意见发表 - 2023年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11][12] 履职情况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维护股东权益[13]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提建议[14]
平治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7 01:21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可在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协议与备案 -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并报深交所备案[7] - 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及使用节余资金达标准需股东大会审议[12] 资金支出审批 - 资金支出需审批,超董事长授权报董事会[10]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9]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特定对象资助[19] 投资计划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2] 审计与检查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2] - 当年有资金使用需聘会计师专项审核鉴证[23] - 保荐机构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3] 异常情况处理 - 资金存放使用被出具特定结论应分析原因提核查意见[24] - 发现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4] 术语说明 - “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