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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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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5-20 20:24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取得了佛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 下: 一、新换发《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
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20:15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8 号合景国际金融广场 1500 中国·广州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 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XI'AN 致: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343 嘉源萧一峰(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新劲 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 ...
新劲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6 20:15
会议出席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01,649股,占比20.5702%[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198,164股,占比18.9989%[5] - 网络投票股东35人,代表股份3,903,485股,占比1.5713%[5] -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73,775股,占比2.1631%[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9,670,392股,占比97.1992%[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3,942,518股,占比73.3659%[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弃权909,628股,占比1.7800%[1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反对597,759股,占比11.1236%[1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同意49,718,492股,占比97.2933%[20] - 《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总表决反对686,189股,占比14.4422%[21] - 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表决中,同意3866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9492%[25] - 总表决《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496180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0968%[26]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3890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2.3921%[27] - 总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49479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8263%[28]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3751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8194%[29] - 总表决《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49670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992%[30]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39425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3659%[31] - 总表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49660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806%[32] - 中小股东表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39330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3.1891%[33] - 总表决《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及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同意49630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1220%[34]
新劲刚: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06 18:2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公司拟使用不 低于人民币 2,5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00 元/股(含),回购的 公司股份将用于出售,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
业绩稳健增长,受益国防信息化+卫星景气度提升
华金证券· 2024-05-05 17: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5.11亿元,同比增长18.75%[1] - 公司2024Q1营业收入为1.31亿元,同比增长11.05%[2] - 公司归母净利润2023年为1.39亿元,同比增长5.83%[1] - 公司归母净利润2024Q1为0.41亿元,同比增长15.63%[2]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实现营业收入6.40/7.87/9.59亿元,同比增长25.3%/22.9%/21.9%[6] - 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预计达到959百万元,较2022年增长了121.4%[9] - 营业利润率预计在2024年达到36.8%,2026年为24.6%[9] - ROE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12.8%[9] 业务展望 - 公司业务重点在“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看好公司长期价值[6] - 公司在射频微波业务方面有望受益于国防信息化和卫星景气,具有长期增长潜力[4] - 公司子公司宽普科技在特殊应用通信数据链射频前端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将长期受益于信息化建设和武器装备更新换代[4] 市场机会 - 公司持续加大股东回报,推出年度分红预案,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84.25万元[1] - 公司募资用于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市场机遇[2] 风险提示 - 公司风险提示包括募投资金收益不及预期、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等不确定性风险[7]
新劲刚(300629) - 2024年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29 01:36
射频微波业务表现 - 射频微波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00亿元,同比增长20.30%,占总营收比为97.80%,营收占比同比增长1.26%,毛利率63.20%,同比增加1.71% [1][2][3] - 2023年射频微波收入增长主要由于外延并购带来的增量和产品应用领域拓展 [3][4] - 2024年及往后的增速展望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对2024年取得好的经营业绩充满信心 [4][5] - 射频微波产品毛利率提升主要是由于产品结构变化 [5] - 公司感受到了下游传导的价格压力,未来毛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 特殊应用材料业务表现 - 特殊应用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33.15万元,同比减少28.07%;毛利率29.63%,同比下降10.25% [6] - 材料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下滑主要是由于客户需求变化和产销量下降 [6] - 公司未来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升材料业务规模 [7]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实现收入285.46万元,同比增长0.88%;净利润2642.87万元,同比增长3820.99万元 [8][9] - 母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5016.69万元,主要来自宽普科技的分红 [9] - 母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增加52.88%,主要系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增加和并购等活动的中介费用增加 [9] 其他财务指标 - 2023年税金及附加585.67万元,同比增长38.62%,主要由于并表仁健微波和营业收入增长 [10]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2113.12万元,同比增加1428.04万元,未来信用减值计提和冲回情况取决于下游回款环境 [11] - 2023年存货下降但存货跌价损失扩大,主要是由于前期为确保供应增加了安全库存 [12] - 2023年仁健微波净利润2024.4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948.88万元,2024年仍有信心完成盈利承诺 [13][14] - 2024年第一季度股权激励费用确认约300万元 [15]
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6 19:35
公司股权与资本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48.8349万人民币[13]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人民币[14] - 广东新劲刚科技持有广东宽普科技100%股权,认缴和实缴出资均为15000万元[14] 商誉与收购 - 2019年9月30日公司6.5亿收购广东宽普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4.5434848792亿元[18] - 评估基准日商誉账面值4.5434848792亿元,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4.9234039884亿元[20] 评估相关 -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0][30] - 评估目的为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9][16] - 评估对象是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9] - 评估方法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10][41] - 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49234.04万元[10][67] - 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82871.56万元[10][67] 过往减值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含100%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77330.89万元,未减值[20] - 2022年度自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商誉减值[21] 技术相关 - 委估包含商誉资产组无形资产中,射频微波功率技术含专利权50项,软件著作权4项[23] 企业资质 - 宽普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64] - 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4]
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6 19:35
公司与股权信息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708116228T,证券代码为300629,注册资本23748.8349万人民币[13]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7558974947F,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14] - 广东新劲刚持有成都仁健60%股权,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均为600万元[14] 收购与商誉数据 -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购成都仁健60%股权,合并成本2.86亿元,形成合并商誉1.2236518968亿元[18] - 公司持有成都仁健60%股权的商誉账面值1.2236518968亿元,折算100%股权的商誉账面值为2.039419828亿元[19] - 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22,812.22万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34,981.18万元[10] 产品与市场情况 - 仁建微波主要产品是频率源,市场集中于国内西南、华北、华南区域,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23] - 仁建微波拥有1个产业基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23] 评估相关信息 - 评估目的是为企业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提供价值参考[9] -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10] - 评估范围包含商誉、相关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及不可分割的负债[9] - 本次设定包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43] - 折现率r采用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结果与税前预计现金流倒算[45] - 权益资本成本re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46] -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4月19日[77]
新劲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2024-04-24 21:41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 ...
新劲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3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资产评估、审计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送达有关各方[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4] 候选人提名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 股东大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的情形除外)[28]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股东大会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35] -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决议是否通过并宣布结果,结果载入会议记录[35]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等可要求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算[3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35] - 出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6] - 股东大会通过派息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决议召集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董事会应及时报送决议等文件,经审核后刊登公告[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