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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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3006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0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提名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管理层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并安排考察[25] - 财务负责人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工作安排及材料[25]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为独立董事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3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0][31]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通报运营情况并配合考察[30]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3]
双一科技(30069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20 16:3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表 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 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 ...
双一科技(30069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6:3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批准单笔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事项[6] - 审议非主营业务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事项[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9]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9]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9]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9] 股东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7] 会议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6]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公司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8]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决议通过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3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0]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及特定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的交易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42] - 除特定担保行为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42]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相关规定执行[42]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以决议形式作出等原则[42]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4]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4]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44]
双一科技(30069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0 16:3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应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程序和股东会审议[10][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1] - 关联担保未通过审议应提前终止[12]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定价原则等主要条款[12] - 部分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管理办法说明 - “以上”“内”含本数,其他不含[16] - 管理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6]
双一科技(300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0 16:3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30%以上(含30%)公司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1] 审计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选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和1/3或以上董事有权提交选聘议案[6] -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3] - 公司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竞争性谈判需与三家以上(含三家)事务所进行[6][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 改聘情形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包括执业质量重大缺陷和人员时间安排难保障年报披露[13] 评价要素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项内容[8] 限价原则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义务履行 -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报审计应按制度履行选聘和披露义务[2] 时间要求 - 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审核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7] 变更关注 - 审计委员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多种变更情形保持关注[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8] - 情节严重时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事务所,责任人承担损失[19] 选聘限制 - 有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双一科技(300690) - 累积投票制度
2025-10-20 16:30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人选[5] 董事选举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1]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数按规则计算且只能投向对应候选人[8] - 股东会对董事累积投票制表决有相关票数限制规则[8][9]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有不同缺额填补及再次选举规则[11][12]
双一科技(3006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0 16:3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2]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3]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及相关机构[4]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方面[4]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5] 管理职责与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活动[7]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咨询等多项工作[8] 合规要求 - 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9]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2] - 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履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12] 互动易平台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10] - 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答复热点问题应谨慎客观[11] - 回复投资者提问需经内部流程[11][12]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额外信息,应遵循公平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3]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列明风险因素[13] - 信息情况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对未完结事项持续完整披露[15] - 发布应披露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正式披露[15]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12]
双一科技(3006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0 16:30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 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 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 ...
双一科技(30069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0 16:30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并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4]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7] - 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13] 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审计部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资料保存与查阅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0] - 内部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经总经理批准,外部调阅或报送经董事会秘书批准[20]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工作[8]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环节[17] - 审计部有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权限[21] 审计监督与整改 - 审计部门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并后续审查[14] - 审计部门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对业绩快报提前审计[14][15][16][1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同时披露年度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2][23] - 公司建立审计部门奖惩机制[2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7]
双一科技(3006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0 16:3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履职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 审核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监督检查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按需开临时会[15] - 会前3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2/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成员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9] - 披露年度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19][21]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整改情况[21] - 董事会不同意审计委员会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1]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21] 其他 - 发现经营异常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22] - 内审部门为日常执行机构[3] - 负责内部与外部审计协调[8]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