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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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10-25 19:37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助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提供财务资助需报告[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8][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提前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前报告[11]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变动需报告[13][15][16] - 董事长等变动需报告[14] - 一次性签署采购或销售合同金额达标需报告[15] 报告时间与方式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12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9] - 可通过面谈等方式报告[19] 信息管理制度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2] - 对外披露重大信息需报证券部审查[24] - 未公开披露信息相关人员应保密[24] - 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7]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9]
易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37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高军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柴 明华先生、董事胡靖林先生、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独立董事祁丽女士、独立董 事薛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该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
易天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及其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监管。 第三条 公司及 ...
易天股份: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10-25 19:3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废止[2][3] - 新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3] 后续安排 - 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5]
易天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5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2]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5]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11]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超募资金使用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12个月内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 - 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0] 协议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募集资金专户[6]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有效期提前终止,应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8] 监督与审核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等未按约定履行协议或有重大违规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7]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需公司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32]
易天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 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 ...
易天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35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谭春旺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 事刘建珍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董事会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
易天股份: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 监管规则规定等规定的必须满足的任职条件。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 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为《公司法》所述"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在 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
易天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10-25 19:3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2] - 董事会秘书需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8] - 有《公司法》等规定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董事会应1个月内解聘[15]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6] 证券事务代表要求 - 应参加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3] 股东会管理 - 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送通知并公告[19] - 会前核对出席股东资格[19] - 会前将会议资料置于指定地址供查阅[19] - 做好会议记录并公告决议[19] - 依照《公司章程》管理保存会议文件和记录[19] 责任与制度说明 - 失职导致重大差错或违法违规应担责[19]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不含[2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2]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易天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5 19:3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