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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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5 20: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3]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不得担任[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7]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9] 公司义务 - 为董秘履职提供便利,保证其参加后续培训[9] - 重大会议告知董秘并提供资料,其应列席重要决策会议[9] 解聘与代行 - 董秘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责任承担 - 董秘违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20: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2][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应在年度会20日前、临时会15日前公告通知[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事项[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2] 其他要点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3]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7]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2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交易审议 - 特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等情况需关注[8] 担保与资助 - 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8]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等特定情况可免于相关规定[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六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1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需提前10日和5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13] 会议变更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3日发出变更通知[14]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参会文件 - 通过视频或电话参会董事需在会议结束当日签署文件并送达秘书,3日内送达原件[17] 提案通过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董事回避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暂缓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要求暂缓表决[2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1]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2]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4]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5 20: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犯罪处罚记录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受证券交易所处分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1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披露理由[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17] - 独立董事可从信息库选聘[1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应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24] - 专门委员会开会应提前提供资料且保存十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费用[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百分之五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5 2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新聘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3] - 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刑事和相关行政处罚[4]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0] 审计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 事务所中标有效期限原则上不超8年,最长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2] 文件保存与改聘情形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公司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七种情形[13] 解聘与改聘程序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原则上提前30天通知[13] - 年报审计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启动改聘程序[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了解前后任事务所情况[14] - 非特定情形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有监督事务所审计工作的六项职责[18]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等五种情形[18] 违规处理与信息安全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9] - 事务所四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0] - 公司选聘要加强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审查[22]
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5 20:16
人员任期与限制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 总经理审批权限 - 可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交易[9] - 可审批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9] - 可审批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的交易[9] - 可审批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交易[9] - 可审批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100万元的交易[9] 总经理报告义务 - 公司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到期债务未清偿民事诉讼被告情形,应立即向董事长报告[11] - 应按规定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等内容[18] - 每年底向董事会提交授权事项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并在年度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18] - 公司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8] - 董事会要求时应在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报告工作[1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前一日,综合管理部须通知与会人员[13] - 总经理因故缺席办公会议时,应委托他人主持[14] 其他规定 - 总经理需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业务部门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审批[16] - 董事会制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与激励约束方案[2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20]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失误出现特定情况董事会追究责任[2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忠实履职或违背诚信义务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中船汉光(300847)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7-15 20:15
人事变动 - 非独立董事傅东升2025年7月7日因工作调整申请离职[1]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 候选人情况 - 中科院化学所推荐韩晓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韩晓娜事项已获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 -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中船汉光(30084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5 20: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96,01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4]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29] 制度修订与决议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制度,修订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51] - 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适应性修订,部分需股东大会通过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3][5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1][12] - 金额超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2]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4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4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3][4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45] - 公司在三种情形下应修改章程[49]
中船汉光(30084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7-15 2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7月31日14:30召开现场会议,9:15 - 15:00网络投票[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4日[2] - 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2] 提案相关 - 审议8项提案,部分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5][6] - 提案含修订规则、补选董事等[19][20] 登记信息 - 2025年7月28日9:30 - 11:30、13:30 - 17:00登记[8] - 登记方式有亲到或信函,信件28日17:00前送达[7][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50847”,简称“汉光投票”[14]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两系统进行[9][10]
中船汉光(30084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5 20: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9日发通知,7月15日召开[2] - 应出席5名监事,实际出席5名,3名现场2名通讯表决[2] 公司决策 - 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4] - 取消后5名监事自股东大会通过议案起部分留任部分离任[4] - 取消监事会议案同意5票,须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