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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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畅股份(3008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其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以及其他 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
美畅股份(30086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3]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影响大的股东[3] 关联方资金管理 - 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产[4] - 公司不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 财务和内审定期检查资金往来[7]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按规定执行[7]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会应对关联方侵占资产要求赔偿[1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金将被处分[12] - 全体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2]
美畅股份(3008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 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一)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形成尊重 ...
美畅股份(30086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4 23:42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内部审计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内部审计部门,内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5]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汇报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23]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募集资金使用和关联交易可每季度检查一次[11]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一次[1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1]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1] 资料提供义务 - 公司各部门有义务提供与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有关文件资料[15] 内部审计工作规划 - 内部审计部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工作计划[17] - 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审计项目要求 - 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0] - 实施审计项目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项目除外)[21] - 审计报告出具前与被审计单位沟通,10日内未提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20] 绩效考核与问题处理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7] - 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公司按规定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美畅股份(3008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彬)
2025-04-24 23:42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专业教授。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西安 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1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 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陕西科隆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
美畅股份(30086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的行为,控制和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一)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 及质押等。 (二)本办法所述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 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 ...
美畅股份(3008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深圳证券 ...
美畅股份(3008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三) 董事会秘书应 ...
美畅股份(300861) - 公司章程
2025-04-24 23:4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9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六章 | | 高级管 ...
美畅股份(300861)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汪方军-换届离任)
2025-04-24 23:42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和 1 次董事会,本人均 亲自出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 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方军-换届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3 月 29 日,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汪方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