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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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智通财经· 2025-11-11 20:48
公司战略与资本运作 - 安克创新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1] - 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并提升综合竞争力 [1] - 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选择发行时机 [1] - 本次发行需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 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1]
安克创新(300866.SZ)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智通财经网· 2025-11-11 20:45
公司战略举措 -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 此举旨在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并提升综合竞争力[1] -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发行上市[1] 股东利益考量 - 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1]
安克创新(30086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11 20:45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11月27日15:30现场召开[2][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0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00 - 17:30[9] - 会议登记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雪花科创城润智研发中心1栋[9]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7日9:15 - 15:00[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7日9:15 - 15:00[19]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866”,简称为“安克投票”[16] 议案信息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多项议案[22]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有8个子议案[22] - 《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有3个子议案[23]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本次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有4个子议案[23]
安克创新: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20:40
公司战略与资本市场举措 - 公司计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1] - 该决议已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此举旨在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并提升综合竞争力 [1] 发行与上市进展状态 - 本次发行上市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 计划需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发行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1]
安克创新(300866.SZ):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格隆汇APP· 2025-11-11 20:37
公司战略与资本运作 -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1] - 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1] -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经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发行上市 [1] - 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 [1]
安克创新(3008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20:32
董事会审批交易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10]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3000万元[10] - 交易标的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利润20%以上且超200万元[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3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以上且超200万元[10] 董事会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13] 董事会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20] - 特定情况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1]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2]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4日和5日发出[2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23]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8] - 书面议案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成决议[29] - 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另有要求[3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形成决议[34]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需暂缓表决[3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37] - 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7]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37] - 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则办理[38] 其他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8] - 董事出席会议费用公司支付[38]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38] - 规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生效[40] - 规则含本数规定[4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安克创新(300866)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20: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 公司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人士[8] - 公司关连人士可在附属公司股东会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连附属公司[11] - 基本关连人士个人或公司等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为关连人士联系人[10][11] - 与关联人签署协议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将具有关联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7]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有关联情形的视同为关联人[8] 非重大附属公司标准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12]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12]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8] -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审议流程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回避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3]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增资等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5] - 公司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以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部分金额之和为交易金额[25]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交易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6] - 连串关连交易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或完成需合并计算,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可能为二十四个月[27]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29] 豁免与免予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1] - 非完全豁免的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超三年,需设最高交易限额[32][3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41] 披露要求 - 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37]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定价政策、交易协议主要内容等[36]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8] - 上市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9] 其他规定 - 高溢价购买资产或购买资产最近一期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或低于公司本身净资产收益率时,交易对方原则上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3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44] - 本办法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
安克创新(300866) - 董事提名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20:3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向董事会提名董事人选并向股东推荐[4] - 考虑法律法规及多因素物色董事[4] - 评估人选考虑确保董事会获独立意见因素[8] - 召开会议可提名未获董事会提名的人选[8] 董事委任与程序 - 委任董事候选人需尽职调查并提建议[8] - 重新委任现有成员及制定继任计划需提交建议[8] - 股东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程序见公司网站[8] 政策相关 - 政策为提名委员会甄选标准及程序订立指引[4] - 政策自公司H股上市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9] - 董事会对推荐或重新委任董事有最终决定权[8]
安克创新(3008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违法违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会计专业人士有额外工作经验要求[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8] - 不符条件或辞职致比例不符需60日内补选[19]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6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0][31]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5] - 董事会应按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35] - 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相关方[36]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7] - 应给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生效[41]
安克创新(30086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1 20:3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合规要求 - 公司不符合规定须即时公告,三个月内补足委员人数[5] 会议通知 - 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三日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员参会 - 委员可委托他人,未出席等情况视为放弃权利,也可书面行使权利[16] 报告提交 - 重大事项可提交书面报告建议开会,报告由相关人员签发经秘书等提交[1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挂牌交易日起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