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30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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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300873) - 海晨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13 20:1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3日召开,召集事宜2月24日审议通过[3] - 217人出席,代表股份131,478,085股,占比57.9886%[5] 议案表决情况 - 三个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议案均获2/3以上通过[10][12][13] - 关联股东合计回避表决123,108,125股[12][13][14]
海晨股份(30087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5-03-13 20:1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3日14:30 - 15:30召开[2] - 出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17人,代表股份131,478,085股,占比57.9886%[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占比超90%[5][7] - 三个议案关联股东合计回避表决股份数123,108,125股[5][6][7] 其他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10]
海晨股份(300873)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03-06 17:31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2月24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月25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公告[2] - 2月25日至3月6日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公示,公示期10天[2]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内容[3] - 列入名单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范围[5]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6]
海晨股份(300873)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3-06 17:31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股票自查 - 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2] -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4]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或泄露信息情形[4] 股份回购 - 自查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8,200股[4] - 回购行为基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实施[4]
海晨股份(30087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25 16: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3日14:30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 -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13楼会议室[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3] 议案表决 - 议案1、2、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会议登记 - 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9:00—18:00,地点同现场会议[6] - 会务联系人梁灿,电话0512 - 63030888 - 8820,邮箱liangcan@hichain.com [6][9] 投票方式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7]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3月13日9:15 - 9:25等时段[1][15] - 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3月13日9:15至15:00[1][15] 投票规则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873",简称为"海晨投票"[15] -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15] - 同一提案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5] - 互联网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16]
海晨股份(300873)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自查表
2025-02-24 20:16
股权激励标的与对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外籍员工[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不适用相关规定[1]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未超10年[1]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财务与合规情况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程序与合规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1]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程序、对象确定符合规定[4]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
海晨股份(30087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2-24 20:1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40万股,占股本总额1.040%[1] - 三位高管各获授30万股,占计划总数12.50%,占股本0.130%[1] - 财务总监获授1万股,占计划总数0.42%,占股本0.004%[1] - 32名人员共获授149万股,占计划总数62.08%,占股本0.646%[1]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3] - 不包括大股东及特定亲属、独董、监事、外籍人员[3] - 激励对象放弃权益,授予数量相应调整[3]
海晨股份(30087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2-24 20:16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4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60.1779万股的1.04%[6][25]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6] - 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 -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元/股[6][38] - 激励对象共计36人[7][2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7][30] 回购股份情况 - 2022年7月11日累计回购股份194.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91%,成交总金额5005.520374万元[23] - 2025年2月6日累计回购股份192.89万股,占总股本0.84%,成交总金额3166.89418万元[24] 激励对象分配 - 梁化勤、姚培琴、陈帅各获授3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50%,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130%[27] - 吴小卫获授1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42%,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004%[27] - 其他32人共获授149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2.08%,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646%[27] 时间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9][31]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30%[3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30%[3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40%[34] 考核要求 - 2025 - 2027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2026年不低于16%,2027年不低于24%[44]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则为0[46] 费用摊销 - 预计摊销总费用为2709.6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317.17万元、903.20万元、429.02万元、60.21万元[5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格[66] - 激励对象成为特定不能持股人员或因多种原因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9] - 激励对象因公身故,获授限制性股票由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70]
海晨股份(30087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2-24 20:16
股权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24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060.1779万股的1.04%[5][25]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5] - 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共计36人[6][20] - 梁化勤、姚培琴、陈帅各获授30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2.50%,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130%[27] - 吴小卫获授1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42%,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004%[27] -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2人)共获授149万股,占本计划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2.08%,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646%[27]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81元/股[5][38]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48个月[6][30] 公司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6]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7]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7] 激励对象合规情况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7] 回购股份情况 - 2022年7月11日累计回购股份194.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91%,成交总金额5005.520374万元[23] - 2025年2月6日累计回购股份192.89万股,占总股本0.84%,成交总金额3166.89418万元[24] 计划流程与时间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1]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1]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等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31][64]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3]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30%[34]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30%[34]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解除限售比例40%[34] 转让限制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授予价格确定依据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21.61元的50%(即每股10.81元)[39]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每股19.01元的50%(即每股9.51元)[39] 利润分配限制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授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1][43] 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2026年不低于16%,2027年不低于24%[44] 绩效考核结果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不合格则为0[46]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50]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50]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5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51]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52]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52]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P须大于1[52] 预计摊销费用 - 预计摊销总费用2709.60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317.17万元、903.20万元、429.02万元、60.21万元[57] 计划通过条件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62] 资金来源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授未解锁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76]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变更[7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78] - 激励对象成为特定人员,已授未解锁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9] - 激励对象因特定原因离职,已授未解锁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79]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权益按原程序进行;退休离职,已授未解锁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0]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授未解锁股票按原程序进行[80]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授未解锁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为授予价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80] 争议解决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82] 回购价格调整 - 公司发生影响股本总额或股价事项,需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86]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1+n)[87] - 缩股情况,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n[87] - 配股情况,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P1+P2×n)÷[P1×(1+n)][87] - 派息情况,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 - V,且P须大于1[87] - 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做调整[87] 回购程序 - 公司实施回购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向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由结算公司办理登记结算[89][90] 计划实施与解释 - 激励计划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3]
海晨股份(30087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2-24 20:16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分配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36人[13] - 梁化勤等3人各获授30万股,各占计划授出总数12.50%、股本总额0.130%[13] - 吴小卫获授1万股,占计划授出总数0.42%、股本总额0.004%[13] - 其他32人共获授149万股,占计划授出总数62.08%、股本总额0.646%[13] 股份回购情况 - 2022年7月11日累计回购194.2万股,占当时总股本0.91%,成交5005.52万元[16] - 2025年2月6日累计回购192.89万股,占总股本0.84%,成交3166.89万元[17]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240万股,占股本总额1.04%[13][1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20]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20] - 限售期为12、24、36个月[21] - 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0%、30%、40%[22][41] - 激励对象任职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3] - 2025 - 2027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分别为不低于8%、16%、24%[26] - 激励对象考核合格解除限售比例100%,不合格为0[28] - 授予价格为每股10.81元[29][40] 合规与条件 - 公司不存在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情形[33] - 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回购注销[33] - 计划实施不导致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34] - 激励计划符合政策法规规定[35] - 激励对象无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37]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39]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公告时股本总额1%[39]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选营业收入增长率为指标[46] - 公司对个人设置严密绩效考核体系[46] - 激励计划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49] - 备查文件含《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51]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