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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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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子公司往来视同公司行为[2][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内审部审核上报[15] 处理措施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可诉讼[16] - 资金占用可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1] 清偿与披露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13] - 公司应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4]
爱克股份(300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3][7] -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有明确界定[5] 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 相关人员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公司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登记事项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9]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应 60 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下,公司 30 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 任期内及届满后 6 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 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爱克股份(3008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第一章 总则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 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主体;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 ...
爱克股份(3008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8] - 积极利用互动易平台开展活动,发布信息谨慎客观[11] 信息发布与记录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相关人员批准[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4] 管理职责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说明会与沟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1][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2] 接待与调研管理 - 接待和推广工作客观真实,避免误导投资者[2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提前预约,经董事会秘书同意[25]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5]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6]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7]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错误要求改正[27] - 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 媒体质疑调研记录,公司视情况解释说明并披露[27]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7] - 控股股东等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7] 信息披露制度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27]
爱克股份(3008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使用规定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应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协议与监管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用途与管理 - 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4]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高安全性、流动性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的产品[17] - 2025年6月15日后完成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用途变更与制度生效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爱克股份(3008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1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8]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其他规定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6] - 特定情形履行尽职调查,必要时聘中介机构[18]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9][20] - 制度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24]
爱克股份(3008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9: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深圳爱克 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 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 其他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 种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 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9:0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2日发,不足2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经半数董事表决同意,担保等事项要求更高[2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3] 其他规定 - 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7]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督促决议执行[8] - 会议可录音,秘书记录,档案保存10年以上[25][2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等,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9]
爱克股份(3008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累积投票制下,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3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2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表决[3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8] - 本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