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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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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27 18:35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9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徐闻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宝丽迪: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更正公告
2023-12-12 16:55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9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在上述公告内容中,由于工作人 员疏忽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 ...
宝丽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1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会议应在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期限[18]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 应由2/3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17] - 通知应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期限、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知日期[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18]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1] 细则规定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宝丽迪: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8: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 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 ...
宝丽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1 18:11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88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毅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 ...
宝丽迪: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8:11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90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宝丽迪: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11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产生与任期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1]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5]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15]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3]
宝丽迪: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8:1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任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 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 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 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 ...
宝丽迪: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8:11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8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 履行董事职务。 |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 | --- |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 |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定,履行董事职务。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 | | |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 | 第一百零九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 | | 选举和更换: | 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职权等相 | | (一)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 | 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 | 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本章程及 | | ...
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8: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苏州宝力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 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913205077439440375。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