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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16:0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7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特发服务: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6: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 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 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1 制变得不恰当 ...
特发服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6: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勇先生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6:06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相关规定,对特发服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 ...
特发服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6:06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 林、车晓昕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军、曹阳、廖森林、车晓昕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发服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1 16:06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 拟对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
特发服务(30091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16: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917[6]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7] - 公司网址为www.tefafuwu.com[7]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杨玉姣,联系电话为0755-83075915[7]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7]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7] - 公司股票简称为特发服务[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宝杰[7] - 公司联系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路1010号特发文创广场五楼[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4.48亿元,同比增长22.04%[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亿元,同比增长5.30%[8]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2亿元,同比增长61.65%[8]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7.93亿元,同比增长16.56%[8]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30亿元,同比增长9.15%[8] 主要业务及发展 -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为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是核心业务[14] - 公司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成功进军水电物业领域,持续跟进政府公建、医院后勤等领域市场机会[15] - 公司致力于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14] - 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范畴包括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务服务及增值服务协同并进的多元化经营模式[15] - 公司关注对服务场景的拓展延伸和产业链的重组整合,实现传统物业服务的升级蜕变[14] 客户合作及业务拓展 - 公司与华为、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中国移动等知名企业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赢得了客户信任和赞誉[17] - 公司在园区物业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高品牌影响力,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针对性服务方案[18] - 公司持续拓展新业务,成功中标深圳市政园林管理所罗湖绿道和公园管养服务项目,进军市政公建领域[21] 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24.48亿元,同比增长22.04%,其中物业管理服务占比99.83%[23] - 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和政务服务分别增长21.11%和9.34%[23] - 华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19.32%,西南地区增长99.47%[2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毛利率下降2.96%[23] 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57][58][59] -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61][62] -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取相关信息[64] 员工情况及培训 - 公司报告期末在职员工总数为14,523人,其中销售人员49人,技术人员2,110人,财务人员107人,行政人员2,561人,安保人员3,701人,清洁绿化人员1,342人,客服人员836人,政务人员3,817人[110] -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中,大学本科人数最多,达到3,216人,其次是大学专科人数为4,814人,研究生及以上人数为125人[111] - 公司构建了五级梯队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了“一司一策”年度培训执行方案,提升员工培养实效[113] - 公司发布了《特发服务培训体系大纲指导意见》,聚焦基层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建立专项培训计划[114] 社会责任及合规承诺 - 公司在环境和社会责任方面开展了多项活动,如开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活动、吸收退伍军人和残疾人就业等[134] - 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积极履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责任,通过参与消费扶贫、乡村振兴等活动取得良好成效[137] - 公司开展扶贫消费活动,采购扶贫产品50万余元,广泛发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助力乡村振兴[138] 股份减持及公司治理 - 公司承诺在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一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145] - 公司将在特发服务股票价格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时不减持公司股份[148] - 公司将遵守相关规定,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特发服务存在欺诈发行等情形[150]
特发服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森林
2024-04-21 16:04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8次[4] - 2023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5次[6] - 2023年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3、4、2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参加[10][11] 决策事项 - 2023年10月24日和11月14日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9] - 2023年4月20日审议通过董事、高管2023年度考核指标议案[20]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多次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同意[8][9] 信息披露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控自评报告,财务数据准确[17] 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等多项事项[21]
特发服务: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1 16:04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2023 年 1 月 1 日 | 同比增减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74,485.65 | 55,475.91 | 34.2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5.92 | 26,594.61 | -86.82% | | 应收账款 | 41,693.77 | 45,521.04 | -8.41% |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在公司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领导下,通过不断加强市场开拓 力度、完善内部管理等措施,推动了公司整体战略的有序实施及良好业绩的实现。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48 亿元,较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22.04%;归母净利润 1.20 亿元,同比增长 5.30%。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4]518Z0492 号的 审计报告,现将 2023 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 ...
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6:04
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特发服 务签订《采购框架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特发服务")拟与关联方深圳市特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建设") 及其附属公司签署《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特发服务将 向特发建设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卫、清洁绿化消杀、设备设 施运维、运作支持类等以及政务服务类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特发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