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3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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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300945)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0:3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45 证券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5-048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相关审批 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 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 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斌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 合《 ...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20:2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均参加[1]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3] - 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0][11][12]
曼卡龙(300945) -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8 20:28
证券代码:300945 证券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5-052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76,699,735.8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6,303,858.01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71,141,132.54 元,母公 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2,601,707.1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股本总数为 262,071,629 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 成果的原则,公司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262,071,62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 ...
曼卡龙(30094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20:26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7,168,864股,每股12.08元,募资总额690,599,877.12元,净额680,839,877.78元[1] 项目投入 - “曼卡龙@Z概念店”等三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分别为27,400万、32,300万、8,383.99万元[4]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曼卡龙@Z概念店”等项目累计投入及进度[6] 项目调整 - “曼卡龙@Z概念店”拟调增6,200万,“慕璨”调减6,200万[6] - 调整因提升线下运营能力及市场因素[9] 审批情况 - 调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利于提效,无异议[14][15]
曼卡龙(30094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8-28 20: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曼卡龙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庆锋 | 联系电话:0571-8790379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可 | 联系电话:0571-8790379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 是 | |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赴银行现 | | | 场调取对账单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
曼卡龙(3009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0:00
人员管理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定期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需提前三日通知相关人员[16] 履职规定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8] - 总经理离任须经董事会指定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5]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可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7] - 总经理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外的负责管理人员[7] 报告事项 - 产品销售合同等金额超规定需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21] - 重大亏损、资产损失等金额超规定需总经理向董事长报告[21][23] 规则细则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及修订,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26] - 本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26]
曼卡龙(30094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8 20: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如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责与监督 - 监督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职[13]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特殊情况可开临时会[1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职权行使与审议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5] 专门会议规定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20]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津贴与细则生效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8]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0:00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七天通知成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通过[11] 工作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9] -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结果交董事会并反馈小组[11]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并批准生效[14]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15]
曼卡龙(3009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20:00
薪酬制度 - 独立董事津贴7.5万元/年(税前)[5] - 董事与高管薪酬管理遵循公平等原则[4] - 薪酬调整依据含多方面因素[4][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任职非独立董事按职务发薪酬[5] - 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等组成[5] - 股东会定董事薪酬,董事会定高管薪酬[5] 其他规定 - 董事与高管任职津贴自批准日起算,公司代扣个税[5] - 董事会议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公司据实报销[6]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9]
曼卡龙(30094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9:5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交易审议 - 5种情况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8] - 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额度为交易成交金额[11] 决策审批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决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12]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或可转债[1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2次,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取得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6] - 临时会议变更需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19] 表决规则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可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5]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视为弃权[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2] - 注册会计师未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时,先根据草案对非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决议,出具后再对相关事项决议[32] - 董事长督促检查决议落实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5]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致股东利益损害或经济损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35] - 每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等报告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36] - 规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8] - 规则由股东会制定修订,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8]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