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3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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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方正(30099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方正汽车模 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
 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3 18:31
 董事选举与任期 - 非职工董事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董事辞任与义务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因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需履职[5]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一年内,仍需承担对公司的忠实义务[5]  董事责任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8]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的可免责[10]  董事会组成与回避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董事各一人[13]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应回避,决议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随时召开[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3]  会议档案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31]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1]  委托出席与表决方式 - 董事不得委托董事以外人士出席董事会会议[2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27]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事一表决,一人一票制,以记名书面方式进行[29]  会议召开方式与规则执行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8]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35]
 宁波方正(30099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13 18:3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报送中期财报,前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报送季度财报,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0][4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等特定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4]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刊登更正公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5]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在披露定期报告时以董事会公告致歉并说明情况[17]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1]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按规定披露相关文件[12]  报告相关规定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4] - 若涉及事项明显违反准则和规定,公司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和审计报告等[14]  披露申请与变更 - 公司应向深交所预约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1] - 信息披露申请分直通车和非直通车,直通车事后审核,非直通车事前审核[32]  股东与重大事件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证券部负责起草编制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制度等[26]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29]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通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由董事长敦促披露[30]  其他规定 -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37][40] - 公司信息披露主体为董事、高管和证券部,其他员工和部门需授权才可披露[31] - 公司办理直通车业务应配备人员和设备,确保文件准确,公告合规[34] - 公司董事、高管及接触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4][47]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45]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事项,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披露[49] - 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证券部专人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负责[52]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56]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56]  关联人与制度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关联人[59][6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62][63]
 宁波方正(300998) -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
 2025-10-13 18:31
 关联判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6]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6] - 30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5%以下的关联交易(除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宁波方正(3009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相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 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 ...
 宁波方正(3009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3 1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董事会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5]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5] - 公司应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信息[15]  监督与流转 - 审计委员会应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 内幕信息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10]  高比例送转股份定义 - 高比例送转股份指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17]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人员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并按要求披露相关内容[18] - 公司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核实追责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1]  保密与协议 - 公司与外部机构或个人涉及重大内幕信息业务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33] - 持有或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主体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另有规定适用其规定[35] -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法从事内幕交易,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从重处罚[36] -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违法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相关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进行内幕交易等[38] - 知情人需督促直系亲属遵守承诺,违反承诺愿连带承担法律责任[38]
 宁波方正(30099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规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 ...
 宁波方正(30099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业务规则以及投资者关系 ...
 宁波方正(3009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推举,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 由公司经理任工作组组长。组员根据实际 工作临时组成,负责委员会的资料收集与研究、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融资方案制 订及其他日常工作。 - 1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
 宁波方正(3009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3 18:31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即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 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宁波 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五条 公司的分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制定子公司章程,并通过 委派或推荐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