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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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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16: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 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 第五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 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锡南科技(30117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1 16: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多项职责[7]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整改情况[9]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工作[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定期会议文件提前10日送达,临时会议提前3日送达[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0]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23]
锡南科技(3011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6: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履行 保荐职责,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 持续督导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 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
锡南科技(3011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1 16:0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下属公司负责人;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分 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重大诉讼及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 险等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 ...
锡南科技(3011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1 16:01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锡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 易日内(下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 ...
锡南科技(3011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1 16:01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锡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会,以确保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以 ...
锡南科技(30117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8-21 16:01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锡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就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 ...
锡南科技(301170) - 公司章程
2025-08-21 16:01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 | | | |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11769137321E 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729 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 ...
锡南科技(3011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1 16:01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 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投资决策的科 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 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六条 本制度规范的投资行为具体包括: (一)短期投资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以下简称"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 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 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 ...
锡南科技(3011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16:01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 所,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