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3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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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2024-09-23 19:39
股东情况 - 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50,000,086股,占总股本比例3.40%[2][3] 减持计划 - 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不超14,718,800股,占总股本1%[2][4] - 减持原因是经营发展需要,来源为上市前持股[4]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价格依市场定[4] 减持相关承诺 - 首次发行时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限售期后依规减持[5] - 减持前提前3日公告并信披,计划有不确定性[5][6]
中科环保: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9-18 19:49
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013.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5%[1] - 总经理童琳获授110.00万股,占授予总量3.65%[1] - 290名核心及骨干员工共获授1971.40万股,占授予总量65.41%[1] - 预留限制性股票600.00万股,占授予总量19.91%[1] 员工数据 - 公司核心员工及骨干员工有290人[5][6]
中科环保: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9:4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9月13日发通知,9月18日召开[2] - 会议应到、实到监事均为3名[2]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5][6]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不包括特定人员[7]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8] - 《核实激励对象名单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中科环保: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18 19:49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激励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6]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6]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013.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5%[17] - 首次授予2413.70万股,占股本总额1.64%,占拟授予总数80.09%[17] - 预留授予600.00万股,占股本总额0.41%,占拟授予总数19.91%[1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296人,包括高级、核心及骨干员工[18] - 总经理童琳获授110.00万股,占授予总量3.65%,占公司股本总额0.07%[20]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4] - 授予日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按比例分批归属[27] 归属比例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各归属期比例均为34%、33%、33%[28] 禁售期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向董事、高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保留不低于授予总量20%至任期考核后[30] 授予价格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1元/股[32] 实行条件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最近一年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36]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不能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36]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获授和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2][5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9]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51]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52]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52]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52] - 若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考核同首次授予;之后授出,2025 - 2027年有对应业绩目标[54][55] 归属规则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合格及以上归属比例100%,不合格归属比例0%[58]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权益作废[56] - 董事、高管在公司摊薄即期回报时,限制性股票归属需满足填补回报措施[58]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权益授出总额度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20%[73] - 单个激励对象权益分配额度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74] - 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40%[7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为自筹[76]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激励对象将返还全部利益[91] 审批情况 - 激励计划实施尚需经上级主管单位或授权主体审核批准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2]
中科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8 19:4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9名董事全到[2] 议案审议 - 多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3][5][6][9] 股东大会安排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再提交[10] - 公司拟于2024年10月14日现场与网络结合召开该次股东大会[10]
中科环保: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18 19:47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规定,利于公司发展[1]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条件和主体资格[2][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5] 后续安排 - 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5]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5] 其他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5]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6]
中科环保: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2024-09-18 19:47
财务审计与合规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4] - 已说明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5]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程序合规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5] - 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5] - 符合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5]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拟订等程序符合规定[5]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6] 其他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6] - 公司保证所填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6]
中科环保: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18 19:47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013.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5%[9] - 首次授予2413.70万股,占1.64%,预留授予600.00万股,占0.41%[9] - 授予价格为2.41元/股[1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296人[11]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13] 人员获授情况 - 总经理童琳获授110.00万股,占授予总量3.65%[39] - 副总经理王建江、邵德洲各获授67.30万股,占2.23%[39] - 总工程师韩志明获授69.60万股,占2.31%[39] - 财务总监庄五营获授66.20万股,占2.20%[40] - 董事会秘书王建强获授61.90万股,占2.05%[40] - 核心及骨干员工(290人)获授1971.40万股,占65.41%[40] 考核指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74][75]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76]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3.5%[76] - 若预留2024年三季报披露前授出,考核同首次;披露后授出,2025 - 2027年有对应考核目标[79][80] 费用摊销 - 假设2024年10月下旬首次授予,预计摊销总费用4691.28万元[101] - 2024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333.72万元、1700.59万元、1544.09万元、801.80万元、311.08万元[101] 实施与管理 - 需国资部门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终止[18]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29] - 激励计划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并公告[9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118] - 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不享受投票权等[119] - 公司财报或内控被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激励计划终止[12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按规定分配利润,激励计划终止[122]
中科环保: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成立,2020年1月19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栗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59600313X0[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188万元,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10] - 公司股票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为301175[10]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9月13日拟定激励计划相关草案及办法[15] - 2024年9月1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16] - 激励计划尚待国资监管部门批准、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3] 激励计划内容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96人[23]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5]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需提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26]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编号为康达法意字【2024】第4164号[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30] - 《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34]
中科环保: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9-18 19:47
激励计划流程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等[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说明[10]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13] 终止情况 - 60日内未完成授予工作,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13] - 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1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9] - 公司部分情形下,控股股东取消当年度可行使权益,终止计划,一年内不得授予新权益[20]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控股股东终止授予新权益,追回已获收益并追究责任[2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达可归属条件的部分半年内归属,半年后权益失效[23]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年报中披露实施情况[27] - 授予日至归属日修正预计可归属数量,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9]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30] - 激励对象收益按规定纳税,公司代扣代缴[30] -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