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30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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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装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纪校)
2024-06-04 18:5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提名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许 纪校先生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南通 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 ...
超达装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倪红军)
2024-06-04 18:5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倪红军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 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 ...
超达装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6-04 18:51
| 证券代码:301186 |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7 |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 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
超达装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2024-06-04 18:51
| 证券代码:301186 |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7 |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 数),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4 日止。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 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概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
超达装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4 18:51
| 证券代码:301186 |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 公告编号:2024-0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7 |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
超达装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鹤茗)
2024-06-04 18:5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鹤茗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通 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 ...
超达装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4 18:51
| 证券代码:301186 |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 公告编号:2024-02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7 |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志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会议程序以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 ...
超达装备(301186) - 2024年5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0 18:07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86,证券简称超达装备;债券代码 123187,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1] - 公司名称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投资者关系活动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 11:30,地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 [2] - 参与单位有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基金管理 (中国) 有限公司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巍巍和董办黄广烨 [2] 主营业务相关 模具业务 - 2023 年模具产品业务收入占比约 57.17%,毛利率为 37.47%,具有良好市场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 [2] - 数控加工中心产能利用率基本满产,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安排生产,订单及生产经营正常,产能利用率较高 [2][3] 外销业务 - 2023 年度直接外销收入占比为 32.96%,主要外销区域为欧洲和北美地区 [2][3] 客户相关 - 国内覆盖各大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企业在华独资或合资一级供应商及多数本土汽车内外饰一级供应商;国际上为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供应商在欧洲、北美、亚洲地区投资设立的工厂提供产品 [3] - 与佩尔哲、佛吉亚等全球知名汽车内外饰供应商以及延锋安道拓、长城汽车等本土汽车内外饰供应商及整车厂商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3] 业绩与发展 - 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合作,根据市场环境调整产品,扩充产能,使客户和产品结构更均衡,提升产品毛利率,为投资者谋取更大利益 [3] 可转债情况 - 公司发行的“超达转债”目前暂未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时将按程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赎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产品应用 - 产品应用于金康、吉利、奇瑞等众多汽车品牌及对应车型,如金康 SF5v、吉利几何、80V 等 [4]
超达装备(301186) - 2024年5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7 17:52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 301186,证券简称超达装备,债券代码 123187,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1] -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为特定对象调研,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15:00 - 16:00,地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接待人员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郭巍巍 [2] 业绩情况 - 一季度营业收入 16099.1 万元,同比增长 15.83% [2] - 2023 年模具毛利率 37.47%,汽车检具毛利率 33.41%,自动化工装及零部件毛利率 22.34% [2] - 一季度净利率水平降低,原因是工厂新项目增加、业务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加大以及管理人员数量增加导致研发和管理费用较高 [2] 业务情况 模具业务 - 主要从事内外饰件模具生产,适用于燃油车的产品一般也适用于新能源车,对大部分主机厂非一级供应商,无法精确统计模具应用具体车型 [4] - 产品为非标定制化,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确认、编制生产计划后采购和生产 [3] 自动化工装设备和零部件业务 - 检具产品主要与汽车内外饰模具配套,包括小型检治具等多种类型,能提供车身主模型检具解决方案 [5] 周期情况 生产周期 - 模具 1 - 3 个月,汽车检具 2 - 4 个月,自动化工装设备 2 - 5 个月,汽车零部件 1 个月 [7] 销售周期 - 内销业务:需协助安装调试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客户出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周期 3 - 12 个月;无需协助安装调试产品,发出、客户出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8][9] - 外销业务:产品发出并报关后确认收入,周期 7 天左右 [9] 产能与客户情况 - 数控加工中心产能利用率基本满产,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大型复杂内外饰模具扩建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在建,可转债募投项目是新能源电池结构件业务扩产和延伸 [9] - 产品应用于奥迪、奔驰等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 [10] 其他情况 - 公司积极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将及时披露 [11]
超达装备: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20:17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4BJ(法)字第 0562 号 致: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南通超达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 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 项或议案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