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环保(3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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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环保(301265)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7:0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 - 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2] 激励计划 - 同意以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6.10元/股授予[3] - 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关联董事回避[3]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6-23 17:02
激励计划审议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9] - 2025年6月20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 授予情况 - 2025年6月20日同意以6.10元/股向44名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股票[10][11]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12]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15][17] - 截至出具日均不存在不符合授予条件情形[18] 后续工作 - 尚需履行信息披露及办理登记手续[20]
华新环保(301265)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6-23 17:02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名核查对象有交易行为[3] - 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情形[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5]
华新环保(301265)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23 17:0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董事、高管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2][3] - 监事会同意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4] - 授予价格6.10元/股,向44人授予134.8938万股[4]
华新环保(301265)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7:0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2] 激励计划 - 审议通过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3] - 以2025年6月20日为授予日,6.10元/股授予[3] - 向44名激励对象授予134.893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表决结果 -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华新环保(301265)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23 17:02
限制性股票授予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20日[2][24][25] - 授予数量为134.8938万股[2][25] - 授予价格为6.10元/股[2][25] - 激励对象共44人[2]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总经理王建明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7.41%,占公司股本总额0.0330%[8] - 副总经理张喜林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7.41%,占公司股本总额0.0330%[8] - 董事张玉林获授10万股,占授予总数7.41%,占公司股本总额0.0330%[8] - 常务副总经理林耀武获授5万股,占授予总数3.71%,占公司股本总额0.0165%[8]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李洪伟获授35万股,占授予总数25.95%,占公司股本总额0.1155%[8] - 其他核心(业务)人员(39人)获授64.89万股,占授予总数48.10%,占公司股本总额0.2142%[8]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4] - 2026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触发值: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14] 归属比例规则 - 业绩指标完成度Z≥Am,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An≤Z<Am,归属比例为Z/Am*100%;Z<An,归属比例为0[15] - 个人绩效考核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归属比例为0[15] 费用摊销 - 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501.25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216.85万元、230.44万元、53.96万元[18]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19][20]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及缴纳个税资金全部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1] - 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2] - 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15] - 44名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23][24]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23] - 公司本次授予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6]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24][26] - 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备查文件包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2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29]
华新环保(301265) -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6-20 19:38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0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6]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95人,持股111,597,837股,占比36.8342%[9] - 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0] 议案表决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非关联股东同意106,148,980股,占比99.5603%[14][15][1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非关联股东同意106,155,880股,占比99.5668%[18] -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同意106,155,880股,占比99.5668%[2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通过,同意106,155,880股,占比99.5668%[22]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同意111,218,337股,占比99.6599%[24] 中小投资者情况 - 中小投资者90人,持股895,317股,占比0.2955%[9]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三项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26,517股,占比47.6387%[14][16][17] - 《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33,417股,占比48.4093%[2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33,417股,占比48.4093%[22]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515,817股,占比57.6128%[24] 合法性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7]
华新环保(30126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9:38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10,702,520股,占比36.9998%[3][4] - 网络投票股东90人,代表股份895,317股,占比0.2992%[4] - 合计参会95人,代表股份111,597,837股,占比37.2991%[4] 提案表决情况 - 提案1.00总表决同意106,148,980股,占比99.5603%[6] - 提案4.00总表决同意106,155,880股,占比99.5668%[14] - 提案7.00总表决同意111,218,337股,占比99.6599%[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中小股东90人代表股份895,317股,占比0.2992%[5] - 提案1.00中小股东同意426,517股,占比47.6387%[7][8] - 提案4.00中小股东同意433,417股,占比48.4093%[15] - 提案7.00中小股东同意515,817股,占比57.6128%[23] 律师意见 -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25] -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5]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5]
华新环保: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2:49
华新环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向不超过78名核心员工(含7名董监高及71名其他员工)授予不超过24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8011% [8][9]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资金来源于员工自筹及合法薪酬 [8] - 计划存续期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可通过市场交易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9] 计划合规性要点 - 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全部要求,包括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及持股规模限制(单员工持股不超总股本1%) [7][8][9] - 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11][12][13] - 计划放弃所持股票表决权,与控股股东、董监高无一致行动关系 [15]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1265),主营业务涵盖再生资源回收、环保设备制造及危险废物经营等 [5] - 法定代表人为张军,注册于北京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经营资质完整有效 [5] 实施进展与后续安排 - 已披露董事会决议、持股计划草案及监事会意见,后续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及阶段性信息披露义务 [16][17] - 存续期内若遇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行为,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策参与方式 [15]
华新环保(301265)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5-06-19 11: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于2022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代码301265[9] - 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军,住所位于北京通州[10] 员工持股计划 - 2025年5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3] - 参加对象预计不超78人,董监高7人,其他员工不超71人[15] - 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等合法资金,股票来源为回购股票[16] - 存续期36个月,锁定期12个月[17] - 规模不超242.7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8011%[17] - 尚需股东会审议,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员工放弃表决权,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