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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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铭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12-16 16:47
债券发行 - 公司发行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10亿元[3] 转股信息 - “铭利转债”2023年8月23日深交所挂牌,转股期2024.2.19 - 2029.8.2,初始价37.82元/股[4] - 因权益分派,转股价格先后调为37.67元/股、37.42元/股[4] 价格修正 - 2024.11.26 - 12.16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提议修正并提交审议[6][7] - 修正价有下限要求,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7]
铭利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6 16:47
| 证券代码:301268 | 证券简称:铭利达 | 公告编号:2024-15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5 |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 ...
铭利达: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3 18:5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86 755)88265288 传真(Fax.):(86 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鉴此,信达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340 号 致: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
铭利达: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3 18:55
| 证券代码:301268 | 证券简称:铭利达 | 公告编号:2024-1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5 |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 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 港F栋3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 ...
铭利达: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9 15:45
| 证券代码:301268 | 证券简称:铭利达 | 公告编号:2024-14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5 |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268,证券简称:铭利达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2、债券代码:123215,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3、转股价格:37.42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2日 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9日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 触发"铭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 ...
铭利达: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24-12-02 19:08
| 证券代码:301268 | 证券简称:铭利达 | 公告编号:2024-14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5 | 债券简称:铭利转债 |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 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 ...
铭利达: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11-27 15:49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301268,简称为铭利达[1] - 债券代码123215,简称为铭利转债[1] - 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4] - 法定代表人为陶诚[4] 会议与变更 - 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 - 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 - 审议通过变更公司住所等议案并完成工商变更[2] - 变更后住所为深圳南山区西丽街道朗山路11号[2]
铭利达: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11-27 15:49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301268,简称为铭利达[1] - 债券代码为123215,简称为铭利转债[1] 活动信息 - 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2] - 2024年12月12日14:30 - 17:00网络远程举行[2] -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等参与,高管将在线交流[2]
铭利达:关于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1-26 15:56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2024年11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审计机构情况 - 上会2023年末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179人[4] - 上会2023年度业务收入7.06亿元,审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4] - 上会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8家,年报审计收费0.69亿元,同行业客户43家[4] - 上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计提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4] - 上会近三年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5] 签字人员情况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建华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7]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桂丽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7] -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华宾近三年复核及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7]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13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8]
铭利达: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1-26 15:56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4]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超公司相应审计数据50%且满足金额条件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6][7]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公司相应审计数据10% - 50%且满足金额条件由董事会审批,低于则由总经理审批[7] 对外投资审计评估 - 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需审计财报,截止日距股东大会不超六个月[12] - 对外投资标的为非股权资产需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不超一年[12] 对外投资处置 - 公司在七种情况下可处置对外投资[14]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4] 其他规定 - 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6]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和章程为准[18]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