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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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
北方长龙(3013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5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会,以确保股东 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 ...
北方长龙(301357)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8-27 21:05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三)公司在一年内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与管理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避免投资决 策失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北方长龙(301357) - 公司章程
2025-08-27 21:05
1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0 | | ---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1 ﺃﺭ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 第十一章 军工事项特别规定 | | 第十二章 附则 | 章 程 2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北方长龙(30135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5
第一章 总则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方长 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 起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 用行为的发生,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21:05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 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并遵守法律法规、《 ...
北方长龙(30135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21: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 ...
北方长龙(30135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5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 配置,提高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或者持有 股权的比例在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 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 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并对控股子公司进行重大事 项管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 报告、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控股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方长龙新材料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